居住美好生活(196)業主委員會有權力抽取部分物業費嗎?

首先,業主委員會是沒有權利抽取部分物業費作為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的活動經費。但是可以通過業主大會決議和授權,在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時要求物業公司承擔活動經費。可以是承擔,但無權進行抽取。

居住美好生活(196)業主委員會有權力抽取部分物業費嗎?

《業主大會規程》第三十五條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具體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 可由全體業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湊集、分擔,具體的湊集方法在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規定。 可在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約定該工作經費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建房第三章第四十二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資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工資經費可以由業主分攤,也可以從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監督。工作經費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

居住美好生活(196)業主委員會有權力抽取部分物業費嗎?

也就是說,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公攤。可以從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中列支。也可以在與物業簽訂合同事要求物業承擔。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的質詢。

居住美好生活(196)業主委員會有權力抽取部分物業費嗎?

業主委員會是其執行機構,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至於用哪種方法來提供經費由業主大會決定。

小區業主委員會可以在業主大會決議通過並授權給業委會的情況下,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該工作經費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不過有一點,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需要進行公示的。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監督。工作經費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

居住美好生活(196)業主委員會有權力抽取部分物業費嗎?

例如,有的業主委員會從公區廣告費裡與物業公司對半分成,用於召集業主開會時的宣傳、筆墨紙張、打字複印、條幅製作、活動飲品等的使用上。按其業主委員會的規定,當費用在300元以下時,主任可以簽字,超過300元就需要經過業主委員會的討論。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的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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