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海南一微信群裡竟有人辱罵救火英烈,警方已介入

人渣!海南一微信群里竟有人辱骂救火英烈,警方已介入

許多海南人這幾天都在為

涼山救火英烈事蹟悲痛惋惜

昨天(4月5日)海南陵水籍烈士唐博英

魂歸故里更是刷屏朋友圈

而就在這樣的氛圍中

一張微信群截圖引發無數海南人的怒火!

人渣!海南一微信群里竟有人辱骂救火英烈,警方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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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截圖顯示,微信賬號名為“華仔”的網民,不僅在微信群裡公然說,“海南男孩太多了,死一個兩個正常的”等言論,甚至還辱罵救火英烈

截圖迅速在網絡傳播

造成極壞影響

從昨天到今天

許多粉絲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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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報君獲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警方表示,經過網絡巡查,昨天已經掌握相關信息,截圖中的微信群是三亞本地群。辱罵英雄的這名男子31歲,三亞人,該男子目前在廣東打工。海南日報記者從三亞市公安局獲悉,目前,三亞警方已經根據網友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自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已成為捍衛英烈權益傳承英烈精神的“利器”。但是每當有英雄犧牲,還是會有跳樑小醜發出和這個社會不和諧的聲調。今天,日報君有必要介紹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英烈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信、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發現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英烈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英烈保護法第二十六條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英烈保護法第二十七條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的,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應當及時勸阻;不聽勸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文物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英烈保護法第二十八條侵佔、破壞、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被侵佔、破壞、汙損的紀念設施屬於文物保護單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

已有數人因侮辱救火英烈

被警方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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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絕非法外之地!

任何觸犯法律法規的行為

必將會受到懲處

記者:徐慧玲 邱肖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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