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告!

涿州市人民政府通告

涿政发[2019] 28号

为进一步规范小马村传统庙会秩序,构建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庙会环境,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小马村传统庙会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民风习俗守正创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大气环境治理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治理违规经营。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到市场管委会登记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无照、无证经营;不得在市场管委会规划外经营;不得占用公共道路设置摊点进行经营性活动;未经审批不得开展营业性演出;不得进行非法广告宣传;一经发现,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二、加强控香管理

。严禁生产、销售长度超过50厘米、直径超过1厘米的燃香;所有销售、存储燃香的经营户,在2019年4月8日前将不符合规定的燃香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仍然售卖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三、严禁借庙敛财庙会期间对假僧假道拦截游客索要钱物、诱骗游客捐香火钱等行为进行重点防范和依法打击。加强对乞讨人员的管控,对教唆和操纵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强行乞讨获取非法利益的组织、操纵者,特别是故意通过乔装打扮易容成伤残人士的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严禁佛道教商业化,一经发现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四、倡导文明祈福。倡导广大信众使用鲜花供果,进行文明祈福。禁搭、禁燃任何形式的“香山”,每位游客最多可燃三柱清香,严禁烧高香、烧成把香,禁止烧冥币、金铂、金元宝、元宝塔等纸质祭品。对不听劝阻的游客,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整治文化活动对违规演出活动、制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及以旅游产品名义售卖宗教用品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涿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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