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零报警零火灾”

我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零报警零火灾”

清明节期间,我县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全力以赴,设点立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收缴扫墓禁燃物品,严禁火源上山,保持了2018年以来清明期间零报警、零火灾记录。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我县分别于3月20日、3月28日、4月1日、4月3日召开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安排部署清明节期森林防火工作。13个乡镇和2个国有林场召开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动员、部署、调度会议,对清明节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进行了提前安排,防患于未燃。

印发了《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及市、县《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开展全县护林员培训和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利用“村村响”工程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森林防火简报等媒介,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放烟花炮竹知识。各村(社区)干部主动登门向群众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科学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祭祀观念,倡导以鲜花祭祀等绿色环保方式取代烧纸、烧香、燃放爆竹等传统祭祀的方式。同时,各社区在主要地段、各村在村务公开栏内都张贴了森林防火文明祭扫倡议书,党员干部签订了文明祭扫承诺书,铺天盖地的宣传,确保清明森林防火工作入心入脑。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制定了《临武县清明期间城区摊点清查工作方案》,从4月1日起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清明期间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依托网络监管平台,准确梳理和掌握辖区内从事祭祀用品销售等各类经营主体,制定巡查监管方案,划分责任片区,严查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经营违禁、迷信用品、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清明节期间,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城周边相关乡镇等单位制定了《清明安全防护城区设点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共设立11个检查点把守城区主要路口,13个乡镇和2个国有林场、209个村委共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卡点600余个,参加值守人员8000人、盘查车辆3万台、摩托车1.5万辆,看守坟墓集中区1500余处,清理摊点200余处,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收缴烟花爆竹、香烛纸钱3皮卡车。

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县电视台等单位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落实、作风纪律等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县林业局成立5个巡察指导组,在清明期间开展全天候巡查指导。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电子政务中心等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乡镇等单位专业、半专业扑火队集中待命。全县上下全力以赴、严防死守,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平安。

我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零报警零火灾”

通讯员: 胡甫刚 何日武

记者:胡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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