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丨公开征集向卫民涉黑涉恶团伙及其“保护伞”线索证据并敦促投案自首

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向卫民、向卫兵、向梦俏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及其背后“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并敦促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

2019年3月以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打掉了以向卫民、向卫兵、向梦俏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目前已抓获团伙成员8人,掌握了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经查,该团伙长期盘踞古丈县古阳镇一带,逞强斗狠,垄断行业,欺压群众,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数起刑事犯罪,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为推动湘西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州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特公开征集向卫民、向卫兵、向梦俏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及其背后“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并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曾遭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和知情者,欢迎提供线索和犯罪证据。对于仍有部分涉案人员企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犯罪团伙成员,要认清形式,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

二、对于充当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问题;鼓励检举揭发其他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三、凡在2019年5月8日前主动向州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问题的,可视情节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交代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对于提供相关证据、检举揭发他人问题的,办案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州纪委监委受理投诉举报和主动交代问题联系人:田主任,17374334353。

州公安局受理举报和主动投案自首的联系人:施警官,15874381111;石警官,13974309898。

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201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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