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今有些创业者怎么还成”老赖“了?

自2015年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全国的创业风起云涌,但是毕竟成功者不超过10%,剩下的90%基本上都是失败,目前已经有大量的创业者因为失败而成为被告、被执行人,并进而被“限制消费”,创业虽然失败了,但是企业并不是一夜之间就消失了,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需要处理,尤其是还有大量的应收帐款需要催收、协调、起诉和取证等等,出行被限制了,这些工作的效率可想而知,成本也大大增加了。这样的做法是为了激励更低成本、更快效率的还债呢?还是相反?因为创业而返贫,有没有一种“算法”可以对这些创业者进行区别对待?区别于那些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真“老赖”?给创业者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也给整个创业环境一些温柔的氛围,让未来的创业者不忌惮、不怀疑、有底气相信国家的政策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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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至贫的原因多样化,不能一概而论。在资本市场,投资风险都是自担的。我见过几个负债的深入了解以后基本不抱同情一种:刚开始行情好赚钱了,很膨胀,到处高消费。寒冬来时靠信用卡度日,仍不思进取,挥霍无度,最终所以信用卡、贷款还不上一种:盲目投资,自己兜里没有钱,直接套取信用卡资金做生意,连自己会点啥都没搞明白,就脑残的喝了几碗鸡汤去赚大钱,结果赔个底掉。如果生意那么好做,打工的为啥还比商人多。此类贪心不足蛇吞象我本人并不反对做生意,但是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应该考虑清楚,每个人都有自命不凡的梦,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出人头地。以上两种情况是选择比较有代表性的两种,前者好时铺张浪费,寒冬无以为继。后者贪心不足关于另一种常见的为什么不说呢,大多数做生意失败的,上边二者必含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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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尽快建立投资者(创业者)个人破产制度,在法律层面给创业者在失败之后能有活下去的希望而不至于绝望。经商或者创业失败,后果应该自己承担,社会和政府不能为个人行为埋单,这没有道理。环境国家应该成立“小微企业管理局',为广大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小微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失败者,”因商至贫“者,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从头再来。老赖”因商至贫“者,创业失败者,实在无力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不能确定为老赖,这样一棍子打死,只有违背法律的义务”才能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在执行层面有绿色通道,如果小微企业有客户拖欠账款事宜,国家有专业组织和部门能为小微企业提供催收和免费的法律援助,尽早把账款、垫付的费用等钱拿回来。小微企业,赚着那点点利润,接受的是最压迫的合同,但即使如此,这也是必然,毕竟自己弱小,但客户店大欺客,这样占尽便宜的合作,却又不正常履行付款承诺,让夹缝中求生存的小微企业又何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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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创业失败者一个底线,不能让其这样自生自灭,目前国内1300多万“老赖”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把一个失败者确定为“老赖”,等于毁灭了许多个家庭的希望,我们应该给这些创业者们一个合理的空间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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