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节能监察中心对我市红安纸业 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 节能监察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193号)、省工信委《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194号)、省节能监察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重大工业节能监察的通知》(甘节能监〔2018〕12号)的要求,甘肃省节能监察中心联合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近期对我市兰州红安纸业有限公司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工作,通过现场查阅企业2017年度能源统计台账、报表及原始单据、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和制度、2017年度电费结算清单,现场查勘造纸用能工序、装置情况,各工序工艺技术类型,各装置运行状态,查验主要用能设备规格型号、所在工序、运行状态,核查生产主要用能单元计量配备及运行情况;依据《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825)规定,在现场监察的过程中查验企业自查表中提供的信息,核查企业节能基础管理、节能技术管理,核实核算主要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及企业年度综合能源消耗量;核实核算制浆造纸产品产量;核查核算制浆造纸主要生产系统单位产品能耗。经现场询问、查阅相关文件及生产报表,由于企业2017年处于试生产,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只进行计算,未对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