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一村民违规燃放鞭炮被拘留

4月3日,乳源县一位村民因无视禁火令,在野外山岭上燃放鞭炮,被乳源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3日下午,乳源县必背镇工作人员在巡防山火中,发现有人在必镇必背村委会安潭村附近山岭燃放鞭炮。必背镇工作人员主动作为,立即前往阻止,并同步通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到场处置。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查,邓某一(男,乳源桂头镇凰村村委会大冲村村民),在扫墓祭拜时,想着地处偏僻不会被巡防工作人员发现,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按照《乳源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火禁火令》,邓某一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邓某一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乳源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我们的金山银山,请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缅怀先人,做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切莫以身试法!对违反《禁火令》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乳源一村民违规燃放鞭炮被拘留

乳源一村民违规燃放鞭炮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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