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電動車必須帶腳蹬子!!!

電動自行車上牌為什麼一定要有腳蹬子?答案在這裡

在太原電動自行車上牌的眾多標準中,“車輛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這一條件難倒了很多車主,根據規定,良好的腳蹬騎行功能,30分鐘的腳踏騎行距離不應小於7公里。可是不少車主遇到的問題是,所有手續都合格,唯獨沒有“腳蹬子”,因此,即使是剛買不久的車輛也只能低價賣掉,重新購買。

根據國家工信部的解讀,因為電動自行車本質上是帶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車,強調腳踏功能也是在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這也是將電動自行車納入非機動車管理的必要前提。

太原電動車必須帶腳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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