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委會自治,工資成本比有物業的小區還高,帳目不清不楚,業主該怎麼維權?

智慧社區艾智匯


這位朋友問的是現在的業委會收費比物業公司管理時收費還要高而且支出混亂不清吧。

業委會對小區的管理肯定沒有好的物業管理企業成本低,因為正規的物業用同樣的人員所服務的面積要比單一小區業委會管理面大很多,服務設備利用領率也高得多,又有管理經驗,這些都是業委會不可比的,這也是業委會收費高的一個因素,

業委會帳目不清,一是沒有經驗二是有人貪,這樣的情況如果是小區居民絕大多數的共識,那就開業主大會罷了它,自發的民選組織不為民服務還養它幹什麼,要是能查證有人假公濟私貪佔集體款,那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出路一是改選業委會,選出有公益心負責任的人重組業委會。另外最好還是找一家口碑好的物業接管理,特別是住一樓頂樓的業戶,更會有特殊的困難問題自己不好解決,是需要幫助的。小區生活還是需要整個社會的分工協作才能更美好。

以上只是個人認識,也尊重朋友們的不同看法和意見。

謝系統🌺🙏🙏


閒庭信步141598427


公開是最好的監督,體現在小區物業管理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業委會主導管理的小區。

業委會從事的是小區的公共事務,沒有任何理由不向業主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業委會決議、業主大會表決結果、業委會委員繳納物業費和使用公共部位的情況、小區費用收支情況、邀請業主參與公開採買第三方服務等等。

各地住建部門,若干年來,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即沒有制定好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讓本來一個很好的,可以與物業公司平等談判、監督服務的業主代表的主體,因為缺少監督和承擔違約責任,發展的問題百出,甚至失去了業主和基層政府的信任。

各位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查閱一下當地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示範文本,你會發現,住建部門制定的指導文件,多數把業主和業委會委員都當成了聖人君子,文中對他們行為的要求,多數是應當做到什麼,而對於沒做到的,基本沒有違約責任。一個相當於沒人監督的主體,指望他每天用道德約束自己嗎?

本人結合多個小區出現的問題和工作的思考,大篇幅修改了小區的議事規則,旨在加強對業委會的監督,減少提問者所在小區出現的問題,如有需要,可私信聯繫我。

當然,業委會並非不食人間煙火,他們為小區投入的時間、精力甚至金錢,以及個別不理解的業主給予的心裡壓力,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但委員的補貼,應在議事規則中列明,不能不清不楚。如有可能,政府都應該給他們一定的補貼,以鼓勵他們為創建和諧小區做出的貢獻。

業委會如有貪腐,可依法予以罷免。涉及經濟問題的,可由審計公司審計後,依法提起訴訟。

提問者還提到了業委會自管以來,費用沒有下降反而升高的問題,這也是很多業主關於自治的誤區,以為一旦自治,就能節約很多費用。

其實對於一個小區的物業服務來說,設施設備數量相對固定,維保費、公區能耗費、法定檢測費等,也相對固定,只是隨著年限的增加而有所增加。

小區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人工費用上。如果兩個小區建築總面積相差很大,但同樣都有兩個大門,在人員配置上其保安數量基本一致,再加上項目負責人、前臺行政、工程維修、保潔、財務、出納等全部配齊的話,小的項目的人工費用佔物業費的比重,一般會比大的項目高出很多,大的項目相當於一個人管兩個小項目,這就是規模效應所致。

而業委會自管的小區,如果配齊相應的人員,且小區規模不大的話,費用不會比物業公司省到哪兒去。

所以,一個小區如果有機會招標物業的話,建議邀請附近服務較好的多家物業公司投標,物業公司有了規模,其財務、出納、工程維修等人員可以適當共用,在競爭的前提下,節約的費用有機會體現在投標的報價裡,讓全體業主受益。

而那種貌似公平的公開招標,從100裡外來了一個公司,基本沒什麼意義,請大家結合小區實際,慎重思考。

期望本人的答覆,能為您的小區提供幫助。歡迎關注、交流、拍磚。


姜姜聊物業


說說身邊真事!小區幾個人發起成立業委會!大家支持!成立後,這幾個人瘋狂詆譭現有物業(因為罵物業是常事,大家也不以為然)!號召大家拒繳物業費!又作弊選出新物業(實力遠低於現有公司)!這時,大家才發覺這幾個人真實用意!於是,開始反對這幾個人組成的業委會,要求罷免他們!但是,需要半數人同意,才能奏效。始終無法罷免他們……老物業發現並掌握了這幾個人在業委會委員選舉和新物業選聘中作弊的證據,堅決反對業委會的任何指令!新物業在和老物業對峙,這幾個人帶領這十幾人衝擊物業辦公室……業主分成幾個觀點不同的幫派,進行著口水戰……整個小區烏煙瘴氣……! 所以,對業委會的成立,一定要嚴格審查候選人資格!不交物業費,有私搭亂建等損害公共利益,處事不公正,私心重的人,萬萬不可讓他進入業委會!否則,害死人!


豫說豫止


物業趕走,小區自治,這嚐到苦果,來發牢騷。不是啥好人。物業是公司,不是公益。不是政府單位。有的業主提的要求太奇葩。只比物業費,不比服務,這也嫌貴,那也嫌貴,難道你買個房子,交點物業費,物業要把你當祖宗供起來伺候嗎。法律法規合同都搞不明白。就提要求。就適合去深山老林去


福音菸酒


中國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首先取消“業委會”,因為它難以代表業主的意願和,現在的商業住宅小區不同於過去的“家屬宿舍院”,大家彼此不認識更無相往來,所以具有實際代表意義的業委會根本難以形成,再說由於業委會屬於沒有報酬的服務,絕對難以真實的存在發展下去。既然中國的住宅小區都已規劃為一個個獨立封閉的“王國”了,離開可靠持續的的管理絕對不行。能做到持續、可靠、可尋跡的唯有政府部門,因此建議政府部門有專門的機構統管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Ja不假


我們小區有個律師競選進了業委會,通知開業委會不參加,說有打官司的事就通知他。物業公司有利潤問題,業委會有個人私利問題。社區管理也有利益問題及行政干預問題,因此無論誰來管理小區物業都不存在不交物業費又要享受物業服務的可能。關鍵是業主交費和物業管理水平匹配及管理者利益的平衡。這個問題要業主,業委會,社區反覆磋商才能解決的,而不是換物管公司或業主自治或社區管理就能解決的。我對我們小區的業委會說,業委會就兩大功能,與物業管理者協調業主的利益,作好業主自律工作配合物業管理。其實一個小區物業管理的混亂與無序,很大責任在業主不能自律如:不交物業費,不遵守小區衛生,門禁,停車場等制度,隨意毀壞或粗暴使用小區設施,攀折小區花木,放任寵物隨地便溺等等!


顧裡198442968


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工資比有物業公司的成本高,而且還賬目不清,這說明了你們現有業委會成員根本不具備自治條件,也是你們小區業委會成員盲目自信,過於自大造成,一個小區的管理很多業主其時只是看到物業的表面現象與物業費及廣告、停車收費的年總收入來源卻不去思考它的用途在何處與去處,從而盲目的自信與自大提出自治,在提出自治過程中其時由於一部分業主對前期物業的不滿,再加上一些人利用現在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現象製造業主與物業的矛盾達到成立業委會從而自治,正是由於這些當選業委會的業主本身自己對物業就是一腦袋的南瓜糊又想依葫蘆畫瓢而自身對經營管理與市場情況瞭解同樣是南瓜糊所以在管理中就會出現你說的情況,現在我說幾個條件你去看看你們小區現業委會成員是否具備,一、經商成功人士及在政府、企事業部門多年從事行政管理的離退休人士,二、從事財務管理工作多年的人士,三、管理過建築,建設及懂得建築工程方面的人士,四、法律律師(這個沒有可以聘請),五、願意義務奉獻,經濟條件充裕的人事。其時這些人,在每個小區都大有人在,這些人為什麼很少參與進業委會,主要原因是業委會成立之初一些人的動機不純,他們不願與之為伍,大多數業委會在成立之初首先不是想到怎樣建設維護小區現壯,而是怎樣攻擊物業,找理由讓物業進快離開,正是由於這些人的動機,其時就是衝著錢而去,才會出現你所說的情況,而這些條件充裕,具備管理的人員往往他們不會因物業費,廣告費,停車費等費用而與物業發生衝突,其時他們都是內行,知道其中原由與法律法規,這些人才是業委會最佳成員,他們願不願意去做那就要看你們小區。


用戶97879175678


我再重申一下我的觀點:什麼樣的物業服務才是合格的物業服務?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才是!!!就現在的物業公司,如果返還廣告費和非法租賃車位等本屬於廣大業主的利潤,有幾個說自己能不圖利益回報為業主服務的,報上名來,我特麼給你們公司無償宣傳推廣!


嘉俊386


支持取消物業一年,請業主們體驗生活後,再決定是否獨立自主。自己看門、掃地擦玻璃、輪流收集轉運垃圾、換燈泡、修電梯水泵,修剪綠化,安排停車秩序等等,請業主們輪流出工,義務勞動,早日進入共產主義社會。


華庭鶴唳


活該!多數都是不交物業費的部分業主鬧得,不交費鬧得厲害,趕走物業變成棄管小區,房價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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