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術服務市場面臨重大變化

消防技術服務市場面臨重大變化

1.消防技術服務資質取消將迎來更大的市場競爭

2019年3月19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議通過了《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會議強調,深化消防執法改革,要創新監管方式,強化源頭治理,深化簡政放權,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的門檻和限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執法行為,推行消防執法事項全部向社會公開,構建消防監督管理體系,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意見》全文官方並未公佈,網絡方面的消息顯示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來說,意味著競爭對手來了,分蛋糕的來了,各方神聖都會出現,如果自身實力小、市場話語權又不大或者掛靠而生的話,或許面臨著更加艱難的生存環境。

消防技術服務市場面臨重大變化

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數據不再做為消防審批條件影響服務市場

《意見》中表述“消防技術服務結論不再作為消防審批的前置條件,消防部門制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和服務標準……”

如果消防技術服務結論沒有使用場景和法律效力,那麼消防技術服務市場如何維持?要走向純市場需求的方向嗎?消防技術主服務機構條件和標準會做哪些改變?

3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政策例行吹風會。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宛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應急部高度重視應急管理法律體系建設,在全面清理現有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廣泛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初步考慮通過若干年的努力,逐步形成“1+4”應急管理法律框架體系。

這些法律法規的修訂會涵蓋消防應急管理的方方面面。對於消防技術服務來說,《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2010)中強制條款4.4要求單位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簽訂維保合同等提法,下一步是否會有變化?

消防技術服務市場面臨重大變化

3.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將由哪個部門管理

3月1日住建部網站公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9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7.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指導房屋產權人和管理單位加強對房屋公共通道、公共活動場所、地下室等重點部位的管理,督促受委託的專業服務機構加強對消防、電梯等專業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是否意味著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部門由消防變更為住建部門?

2017年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三條:“國務院公安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依規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

或許要點中的提法,是落實行業消防安全工作自管責任,並不是歸口管理消防維保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9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14.加強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承接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及時修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落實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要求,合理確定需要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建設工程範圍,以及需要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範圍,理順工作機制。”

消防工程的設計審查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修訂會如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如何界定?前不久住建部《建築防火通用規範》徵求意見,是否意味著建築防火相關標準將由住建部門主導?

拋磚引玉,供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參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