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人主要的教訓是什麼?

問:聖經對人的主要教訓是什麼?

答:聖經對人的主要教訓是:人對上帝當信什麼?

上帝對人要盡什麼責任?

創世紀1:1“起初,神創造天地”約翰福音5:39“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羅馬書10:17“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提摩太後書3:15“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這些經文是上帝記載於聖經,藉著聖經命定我們必須相信什麼,神創造天地,是神的能力與主權的命定,“神說:“要有光,就有光””這裡是神主權的命定,神創造天地,則是神大能的彰顯,雖然我們不曾看見,但神卻以祂不容置疑的命定告訴我們,這一切的存在就是來源於祂,萬物由祂所造,也是藉著祂而造,這是我們必須要相信的事實,一切在這個基礎上,才開始了萬物的延續與發展。上帝告訴我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聖經就是神的話語,神的話語記在聖經,為神作見證的就是這經,這經文裡記載了關乎上帝創造、護理宇宙萬物的事,也記錄了神在人類發展史中的掌控,就是人的犯罪、神的預備救贖、神子成全救贖、聖靈護衛救贖,以及主耶穌的二次再來,也為了這個歷史主線,上帝親自參與歷史,也親自掌控歷史,歷史的走向盡在上帝的掌控之中,這是上帝讓我們必須相信的。上帝也讓我們無論得時不得時都要去為主傳福音,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聽道是從傳福音來,沒人傳福音,怎麼聽道呢?沒有聽道,又如何信道呢?這道就是神,是生命的起源,聽到並接受了福音就是接受了道,當蒙聖靈神光照,人就在靈裡甦醒了過來,開始了尋求真神的道路,就意味著從此與生命之源重新連接,這就是因著上帝放入了我們裡面的一點信以致於信,這一切都是上帝讓我們必須相信的事。

申命記10:12-13“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儘性侍奉祂,遵守祂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約書亞記1:8“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詩篇119: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彌迦書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提摩太後書3:16-17“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既然上節已經講了上帝要求我們必須要相信什麼,接下來,就面對著我們當做什麼的·問題,這就是上帝要我們當盡的責任當盡什麼責任呢?就是要我們敬畏耶和華,盡心盡力儘性地遵守祂的道,謹守祂的律例典章,以祂的話作我們人生的指引,祂的道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照亮我們的前程,是我們必須要遵行持守的,這是我們人生在世按著上帝要求必須要做的事。

我們因著上帝絕對的權威而贊同真理,相信聖經的教訓,聖經就是他的話語,這就是上帝賜下的最初的信心。我們因為上帝賜下的信而信以至於信,既已跟隨了上帝,那麼,緊接著就是我們作為神的兒女必須要謹守遵行、要盡的責任,比如關於對上帝的敬拜,關於對偶像的棄絕,關於各種關係的處理,關於真理中的認知平衡,關於人作為神的兒女在神的家裡當盡的本分等等。

聖經中的一切教訓督責都是真實可靠的,都有上帝權威的印記(但並不是聖經中的一切都是必要和有用的,比如記載的大衛王的犯罪史等,那些只是對神的兒女在神的救贖史上發生事情的一種事實記述),我們理當秉持真道,謹守遵行,合乎神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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