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評論] 別拿“小蒼蠅”的“微權力”尋租不當回事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引發網友廣泛關注。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處罰教育科處罰中心工作人員肖某,運用其擁有處理車輛非現場交通違法記錄的免罰款、免計分權限,及錯誤執法數據修改、撤銷,滿分辦結申請等職務便利,7年時間先後1055次非法收受鍾某等9名從事交通違法記錄代辦業務中介人員所送財物,共計4246餘萬元。一名普通的公職人員,利用手中的小權力將自己“養”成鉅貪,著實令人震驚。在震驚之餘,也應當引起對小權力濫用的警惕!

“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我們並不能以權大權小論貪腐,有的官員權力大,但能兩袖清風;有的官員權力小,但通過利用手中職權、挖掘腐路,這個肖某隻是一個普通的交警,手中的權力並不算大,卻能斂財數千萬元,恐怕不是一開始就有如此膽量,而是在無人盯防中被“養大”的!花錢“銷分”如“探囊取物”,小官鉅貪上演的腐敗戲碼給官員們敲響了警鐘。

一些“微權力”看起來不起眼,卻是權力的毛細血管,在社會治理的肌體上無處不在。有個段子說得很形象:官不在高,有權則靈;水不在深,能撈則行。數據顯示,基層“微腐敗”問題嚴重,基層的腐敗是從根本上腐蝕著黨的執政基礎。中央早已頒佈了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但還是管不住貪官幹部貪婪的嘴巴。在反貪風暴下,一個個貪官的真實嘴臉被暴露在人們面前,一些“蛀蟲”打著按程序辦事的“幌子”,背地裡卻利用手中職權動起了歪心思。他們或是直接修改違法記錄謀取非法利益,或是以違法方式夥同他人修改,甚至形成內外合作的不法“產業鏈”,蠶食國家利益。

“基層不牢,地動山搖”,對權力的監管要防微杜漸,對看似微小的權力也不能放鬆警惕。動了貪腐腦筋的“小蒼蠅”,在經歷過長期平安無事的違法操作以後,他們逐漸摸透了“發財”套路,練肥了膽子,忘記了自己的理想和信仰,忘記了在黨旗前的誓言,忘記了高懸在自己頭頂的達摩克里斯之劍,當然也失去了對權力的敬畏,在違紀違法的路上越走越遠。

“勿以惡小而為之”,有些官員總是抱著僥倖的心態,覺得小貪不算什麼,而且天高皇帝遠,但是老虎蒼蠅一起打,這種“貪腐論”根本站不住立場,這種貪腐心態十分可怕,官僚主義、拜金主義等腐朽思想在涉案人員頭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從而私慾膨脹,心理失衡,心存僥倖,認為沒人知道,別人也都這樣做,組織上不會查到自己頭上。於是“隨大流”、“不拿白不拿”、“下不為例”,最終,在犯罪泥潭中越陷越深無法自拔。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貪腐都不能成為“擋箭牌”,黨紀不容“鬆綁”,別拿“微權力”尋租不當回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因惡小而為之,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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