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級lo娘”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

洛麗塔是一種小眾的服飾,而喜歡穿洛麗塔的女孩被稱為lo娘。眾所周知,洛麗塔圈子裡是非常抵制山寨的,而在大多數人的心中,“十級lo娘”則是那種看到別人穿山寨洛麗塔就diss,完全不顧場合顏面和實際情況,直接頻出髒話甚至撕裙子潑奶茶的“暴躁老姐”,是一種大家都很反感的存在。但是小編卻在標題裡說它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呢?

“十級lo娘”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

其實在這之前,小編和大家一樣,對“十級lo娘”的認識都是那種“暴躁老姐”的形象。然而,今天我在逛論壇看到大家聊關於“自己是什麼時候喜歡上洛麗塔”這個話題的時候,卻看到有個lo娘感慨:她自己喜歡上洛麗塔很久了,在她剛喜歡上洛麗塔那會,Lo圈還是很抵制痛Lo並且穿山甲也沒有那麼多,在那時十級Lo娘還是一個褒義詞,是那種能一眼就能幫助大家辨認山正避免買到劣品山貨的大佬。

“十級lo娘”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

的確,在七八年前甚至更早一些時候,國內山寨的洛麗塔並沒有像現在那麼氾濫,因為在那時候,國內的Lolita店鋪都沒多少呢,大家買洛麗塔大多都是日牌,山的也是日牌。近幾年來國內正版lo店像雨後春筍一樣越來越多,喜歡lo的人也變多了,山寨有利可圖,很多喜歡洛麗塔的人便中招了。

“十級lo娘”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

喜歡穿Lolita的人多了,圈子大了,就會有各種各樣的人。簡單地說就是圈內脾氣好的人多了,脾氣不好的人也多了;對洛麗塔瞭解少的萌新多了,對洛麗塔瞭解多的也人多了,當然自以為對洛麗塔瞭解多的人也變多了。而那些自以為對Lolita瞭解很多,隨意diss別人痛lo,diss別人穿便宜白菜的裙子,diss別人穿山(不管別人是不是故意穿山,或者裙子本來就不是山而是人家親手做的獨一無二款,只是她沒見過),甚至罵髒話的人,漸漸地大家就用“十級lo娘”一詞來調侃這類人。而“十級lo娘”也很快變成了一個完全貶義的詞了。

“十級lo娘”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

同樣是給大家指出“山正”,從前的“十級lo娘”和現在的“十級lo娘”已經是截然不同的形象。原來“十級lo娘”是那種既懂得比較多的洛麗塔文化,又能善意地用自己的經驗給大家辨別裙子山正的“大佬”形象,然而現在已經被那些仗著自己正版裙子見得多穿的裙子貴雖能辨別一些山正,卻被優越感衝昏理智,喜歡管天管地的人給顛覆了。

“十級lo娘”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

那些正版裙子瞭解比較多,有辨別山正經驗的人應該合理利用自己的技巧能力,就算是你要當面指出人家穿的是山寨,也要講究點語言藝術和場合,何必做傷害別人又有損自己形象的事情呢?

我覺得,碰到穿山的人最多也就委婉地提醒一嘴,熟一點的多嘮叨兩句也就罷了,聽不聽她們有選擇的權利,全憑自己的道德約束,就算是那種知山穿山的人,我們也只能在道德上譴責她們缺乏保護版權的意識,私下吐槽一番就行了,因為購買和使用山寨衣服是不違法的。

“十級lo娘”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

真正應該對付的是那些侵犯知識產權的盜版商家,他們的存在不僅影響了Lolita商家的良性競爭和良性發展,也阻礙了眾多喜愛洛麗塔的同好們建立友好關係,他們才是罪魁禍首。所以無論是為了天朝的繁榮,還是心中的正義,不管是“十級lo娘”還是普通的lo娘有那份旺盛的精力和滿腔熱血,何不去打擊罪惡的根源——那些盜版的商販呢?

“十級lo娘”曾經是一個褒義詞,這是怎麼回事?

相信大多數lo娘都只是想安靜地做一個穿小裙子的姑娘,並不願意知山穿山,也不喜歡被別人多管閒事。希望那種善意給大家辨別山正的“十級lo娘”重出江湖,而那種杜撰一些規則要求別人嚴格執行以此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甚至看見別人穿山就打罵別人影響社會秩序的“十級lo娘”漸漸消失吧。最後提一句,是人穿衣服不是衣服穿人,別因為一件衣服連人與人之間該如何相處都忘了,孔子他老人家也曰過:和諧社會,以和為貴。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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