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失竊奇案:10兩銀子被盜,方丈用此妙計竟賺回1000倍

古史新談/文

清代乾隆年間,有一個縣令特別討厭僧人,認為他們招搖撞騙,沒有好人。

有一次一個寺廟被小偷偷了,衣物器具價值10兩白銀,寺廟的僧人來縣衙報案。縣令冷笑著說:如果佛祖不靈驗,那麼你就沒有必要敬佛,如果佛祖靈驗,那麼盜賊就會受到報應。無論怎樣,都用不著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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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揮袖而去,完了之後,縣令還對別人說,假如天下的官員都像我這樣處理,這些寺院早就煙消雲散了。

庭斥之曰:“爾佛無靈,何以廟食?爾佛有靈,豈不能示報於盜,而轉瀆官長耶?”

事實證明,縣令還是太年輕,太幼稚。他以為這樣。這個寺廟就算完了,因為寺廟被偷佛如果不懲罰惡人,那麼豈不是證明這個寺廟沒真佛,這樣威信大失,必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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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想到過了一段時間,這個寺廟非但沒有敗落,反而名聲大震,人人爭相去佈施。縣令百思不得其解。

後來,他才得知偷東西的小賊在佛祖的威懾下,竟然去寺廟懺悔,每天跪在寺廟門口。原來,縣令說了那番話,傳播很廣,人人都在等著看熱鬧。

寺廟的主持實在是一個高手,覺得危機裡面就有機遇呀。縣令不抓賊,丟的錢他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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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但如此,而且還花重金收買了了一個乞丐,讓他假裝小偷,說是偷了錢之後,整天有整天厄運連連,佛祖託夢讓他在寺廟門口跪上99天懺悔,他每天舉著偷的東西在寺廟門口懺悔。因為縣令的事,大家都在等寺廟打臉,結果竟然峰迴路轉,逆風翻盤。一時間,萬人空巷,爭相觀看被佛祖懲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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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陰賂丐者,使捧衣物跪門外,狀若痴者。皆曰佛有靈,檀施轉盛。此更反而用之,使厄我者助我也。

大家再轉念一想,這個寺廟有真佛呀,紛紛送上香火錢,寺廟賺的盆滿缽滿,比被盜的東西多了1000倍。縣令得知真相,瞠目結舌,自己竟然給寺廟做了活廣告,實在是冤枉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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