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为这些车辆划“禁区”!即日起,区域内禁止使用!](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亳州市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从4月1日起,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能在低排放区内使用。
(资料图)
一、低排放区范围
市区北一环以南、古井大道以东、亳芜大道以北、规划的三清大道以西(以上区域均包括该路段)合围区域。涡阳县、蒙城县和利辛县自行划定。
二、受控种类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推车、吊车等,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油发动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未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视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管理措施
1、低排放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2、在用国Ⅱ及以下标准燃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在用国Ⅲ及以上标准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施工工地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等施工审批监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将高排放施工机械设备清退出场。对拒不整改继续使用的,从严进行处理,并移交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业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工业企业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生产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对拒不整改继续使用的,依法予以处罚。
4、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事宜应急抢险工程或保障民生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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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张珍 海博 审核:邓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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