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共三天。
2019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9年4月1日
小布提醒:清明节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免费时间为4月5日0时至4月7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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