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於制約皇家藩王的鄭嶽編寫出莆田地方史的扛鼎之作《莆陽文獻》

敢於制約皇家藩王的鄭嶽編寫出莆田地方史的扛鼎之作《莆陽文獻》

鄭嶽像

鄭嶽出身貧寒而能自勵,心存安民救世的志向;仕途坎坷,雖有重用而終未能盡用、大用。他孤高勁節,為人剛直,敢於抑逆風紀不正的地方藩王朱宸濠及朝中太監,屢遭權倖嫉恨、群小構陷,雖多次罷黜,卻仍清廉自守,不改其志,以義命自安。

鄭嶽(1468-1539),字汝華,號山齋,明興化府莆田縣人。弘治六年(1493)進士,官至兵部侍郎。他因受誣陷致仕後,有感於故鄉莆陽曆代文獻豐盛,遺文散落,未有完整的典籍,編寫《莆陽文獻》十三卷,列傳七十五卷,被《四庫全書》收錄刊行。大史學家、邑人柯維騏撰寫《鄭嶽傳》附後,堪稱“一郡大觀,千年勝事”。 《莆陽文獻》成為當今莆陽地方史的槓鼎之作。

履職有方

敢於制約皇家藩王的鄭嶽編寫出莆田地方史的扛鼎之作《莆陽文獻》

鄭氏蒲板祠堂,北宋始建,明嘉靖五年由鄭嶽重建,後又重修

鄭嶽是莆陽儒宗、“開莆來學”先導——鄭露的後人,他七歲喪父,依賴母兄養育撫教,力學奮志,二十六歲登進士第,授戶部主事。秩滿考績,因病歸莆葬父,後補任刑部主事。

有一回鄭嶽升堂判決囚犯,錦衣衛千戶(衛所長官)張福,仗勢越坐,位居朝官董天賜之上。鄭嶽不滿其恃權顯威,上疏彈劾其違反朝廷禮制,進而指出朝廷的失體表現,因而得罪朝中貴威,觸怒了孝宗,被詔下錦衣衛獄。最後依例用錢贖杖復職。不久,鄭嶽升任刑部員外郎。

當時北方防務疏鬆,侍郎許進奉命前往大同(今屬山西)督師。朝廷貴戚及近臣,厭惡許進為人剛方,議欲取代之。前副總兵趙昶因軍敗被罷職,賄求重新起用,而京軍屢次出擊但無建樹,朝廷又議再遣出戰。鄭嶽上疏說:許進不可代,趙旭不可用,京軍不可出。被朝論所稱道。

鄭嶽擢任湖廣按察僉事後,制止當地皇族仗勢侵佔民田,制止因土司忿爭仇殺所謂“叛亂”的擴大化,及時追查盜鑄土官印信,追捕人販子,懲治貪賄濫法的常德府知府,賑濟逢荊、嶽兩地饑民。因政績優異,正德元年(1506),鄭嶽擢任廣西兵備副使。他率兵平定叛亂,撫諭土官,加強防禦,穩定局勢,連受朝廷褒賜。不久,調任廣東副使,“滯獄為空,治稱第一”。正德八年(1513),擢升江西按察使。

孤直罹禍

敢於制約皇家藩王的鄭嶽編寫出莆田地方史的扛鼎之作《莆陽文獻》

"孝思"匾為明弘治時皇家御賜鄭嶽之匾

封地在江西洪州(今南昌)的地方藩王——寧王朱宸濠,結交太監劉瑾,橫行無道,欺壓民眾,干擾執法。鄭嶽到任後,力振風紀,被朱宸濠所忌恨。鄭嶽擢任江西左、右布政使,掌控一省軍政。寧王宸濠強取民田計有億萬,百姓建立寨子以求自保。朱宸濠想出兵攻擊,被鄭嶽堅決制止。正巧提學副使李夢陽與巡按御史江萬實相互攻擊,鄭嶽奉命調查處理此事。李夢陽依仗朱宸濠,捉拿鄭嶽的親信官吏及家人,汙衊鄭嶽兒子鄭泓接受賄賂,以此要挾鄭嶽。朱宸濠上奏朝廷,拘捕拷打鄭泓。巡撫任漢因顧慮不能做出決斷,皇帝派遣大理卿與給事中一同察問此案。正當鄭嶽因耿直迂戇、積忤罹禍之時,同僚為避禍自保,或懾於勢,或啗於利,出賣良心,落井下石,附和偽證,又因朱宸濠從中作梗,鄭嶽瀕臨絕境,命懸一線。時任廣東按察使的福建長樂人林廷選得知曾經的部屬鄭嶽受難,鼎力救助,留下黃金十兩供應生活費用。第二年,林廷選擢任工部尚書赴任時,特地取道江西,當面說服朱宸濠釋放鄭嶽及其家人,並一同回閩。後來林廷選去世,鄭嶽寫《行狀》稱他為“生死骨肉,其有德於我甚厚”。最終鄭嶽被罷官為民。正德十四年(1519)八月,朱宸濠因謀反被擒賜死,李夢陽也因涉案被削籍。經群臣百官推薦,朝廷起用鄭嶽為四川布政使,但鄭嶽因母喪守制未能赴任。

鄭嶽曾在憂患中作《蒙難錄》記述此事,後又作詩書懷,抒發自己心懷“相期抗頹靡,撫心憫元元”的安民救世志向,卻被“談笑伏兵戎”的奸邪小人所構陷;感嘆皇帝“聵聵絕聰聽”,以至“譭譽隨愛憎,吉凶竟難憑”而抱冤嘆息;抒發“厲貞乃終吉,齋心悟玄理”、以義命自安的情懷。

正德十六年(1521),世宗即位,任用舊臣,輔佐新政,起用鄭嶽為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到任時,江西人民擁道聚觀,爭相舉手加額慶賀。上任後,鄭嶽奏請朝廷處置討伐朱宸濠叛反的善後事宜,賑恤蒙受兵災郡縣,評定討伐軍功,追贈死難之臣,為因受脅迫幫助朱宸濠叛反而坐罪的千餘家百姓開罪。

鄭嶽曾寫詩抒發自己心懷壯志,白頭報國的情懷:“十年落跡歸溪山,漱石眼雲只一閒。黃紙到門翻侷促,白頭臨事重疏頑。別懷況值三秋候,感遇真超百代間。向夕陽問飛鳥,迫霄凌雲幾時還。”(《正德辛已再起巡撫江西書懷》)

嚴明法治

敢於制約皇家藩王的鄭嶽編寫出莆田地方史的扛鼎之作《莆陽文獻》

蒲坂村灌安社的崇報專祠,朝廷褒揚鄭嶽為家鄉興修水利的功績而建的專祠

之後不久,鄭嶽擢升為大理寺卿。摯友、邑人林俊也以古稀之年奉詔出任刑部尚書,一同輔佐新政。鄭嶽執法刑罰謹慎公平,力求避免因情行法、畸重畸輕的偏差。

嘉清元年(1522)正月,甘肅總兵李隆以權謀私,因巡撫許銘處事持正,使他不能獲利而懷恨,李隆唆使部卒火燒公署,打死許銘並焚屍,迫使監守太監董文忠誣告許銘因剋減軍糧激發事變。鄭嶽奉命會同鎮撫審訊,査明案情,斬首李隆,懲處董文忠,嚴正處置這一惡性案件。

鄭嶽也關心農事,他赴陝西時途經京畿、河南等地,觀察江河流勢,感嘆“平疇廣土,無川洋之利”。回朝後上疏建言,讓當地百姓向江南人學習開田築堤,鑿渠灌溉,開發沃土,治理水患,專理農事。被邑人、大史家柯維騏稱為“足國(富國)之計”。

嘉靖元年(1522),針對內臣干預執法,近侍犯法朝廷卻寬貸輕處的嚴重問題,鄭嶽上疏申明職掌,勸諫“陛下宜遠鑑前代之規,近守祖宗之法,自今內官、內侍等有犯,悉聽部院問擬,發大理寺審錄,則可以昭聖朝平明之治矣”。鄭嶽並非攬權自負,而是申明法紀,堅守公平執法的原則。但因議論“大禮”忤逆旨意,被罰俸兩個月。

不久鄭嶽再次升任兵部右侍郎、左侍郎,平定山西大同駐軍兵變,制止一些將領為太監的弟、侄冒名報功、越級升職的不正之舉,被內侍崔文等權倖所嫉恨,群小乘機誣告構陷。嘉靖四年(1525)六月,御史聶豹捕風捉影,卻以傳聞論劾鄭嶽。鄭嶽上疏辯白,並請求致仕。即便鄭嶽歸莆近十五年,其間六度被推薦起用,但都因受阻而未能重用。

對於自己因受誣陷而致仕,鄭嶽也曾賦詩書懷:“久側班行乏寸裨,故山歸去自嫌遲。敢從柳下稱三黜,偶近關西謝四知。適意江湖終遠逝,忘機鷗鳥斷深疑。滄州吾道依然在,歲晚藏修副夙期。”《請致仕書感》一詩自況雖多次罷黜,仍清廉自守,不改其志。

辭官歸田

敢於制約皇家藩王的鄭嶽編寫出莆田地方史的扛鼎之作《莆陽文獻》

崇報專祠石碑

鄭嶽致仕居家期間,與族人修建蒲坂鄭氏祖祠,增加祭田,在南湖修建鄭氏祠堂,紀念始祖鄭露倡學之功,整修先世墳墓。對於開渠造橋等有益於鄉里的公用設施,鄭嶽不惜費用,熱心倡建。嘉靖八年(1529)春,鄭嶽親自向知府葉觀、通判王萬年、觀察推官郭繁提議,重修何家橋、中渠橋和石溪橋,做到“財不出於官,勞不及於眾”。

鄭嶽居鄉,與林俊、柯維騏過往密切。嘉靖六年(1527)冬,鄭嶽倡議仿效唐白居易結社故事,成立逸老會,以登臨唱詠為樂,成員有林茂達(南京大理寺卿,時年七十五)、林嘉績(處士,時年六十七)、吳希由(四川按察副使,時年六十七)、林季瓊(御史,時年六十五)、宋元翰(知縣,時年六十五)、林有年(貴州按察副使,時年六十四),都是鄉國德望之輩。逸老會立規,宴席不過五味,菜果羹脯不限,酒五七行,不強勸酒,以示真率情懷。鄭嶽作記稱,逸老會並非單純的宴遊之樂,而是為改變當時的奢侈陋俗示範助力。

編修文獻

敢於制約皇家藩王的鄭嶽編寫出莆田地方史的扛鼎之作《莆陽文獻》

鄭嶽《山齋文集》複印

鄭嶽致仕歸裡後,有感於莆陽曆代文獻豐盛,遺文散落,未有完整的典籍。居鄉的林俊、方良永、黃鞏都有同感。鄭嶽以宋端儀手錄莆陽先輩遺文六冊為依據,取莆田、仙遊、興化三縣,自梁、陳至明的著作詩文,編輯為13卷;又取名人事蹟成為列傳74卷。嘉靖四年(1525)夏成書,取名《莆陽文獻》。五十年後,柯維騏撰寫《鄭嶽傳》附後,堪稱“一郡大觀,千年勝事”。嘉靖四十一年(1562)因倭災幾乎盡焚,僅存一部。至萬曆四十四年(1616),邑人、廣東按察副使黃起龍,擔心書稿湮滅,付梓重刊,得以傳世,成為當今莆陽地方史的槓鼎之作。

嘉靖十八年(1539),鄭嶽因病去世,年72歲。鄭嶽一生勤於著述,著有《蒙難錄》《西行記》《南還錄《山齋淨稿》《山齋吟稿》《山齋續稿》《奏議》《駁稿》及《莆陽文獻》《莆陽志略》等。因雕板焚燬於倭災,所存不過數種,現存《山齋文集》,凡詩7卷,文17卷,僅為原集不及十之二三。據《四庫全書•提要》評價,鄭嶽詩文暢達醞藉,深於諷喻之體。雖條暢有餘,奇麗不足,但質實平易,不染塗飾鉤棘之偽。

鄭嶽出身貧寒而能自勵,仕途坎坷,雖有重用而終未能盡用、大用。這是歷史上一切孤高勁節、忠君報國之臣的共同軌跡。正如鄭嶽在江西抑逆地方藩王——寧王朱宸濠而被構禁獲釋後,詠詩書懷所言:“杜櫟辭剪伐,蘭膏坐銷鎔(櫟樹因不材無人砍伐,蘭草因可煉膏美髮而被人銷熔)。巧拙各有宜,所貴保初終。緬懷見素翁(林俊),進退何從容。盛名難久居,林壑寄幽蹤。幸茲返初服,雲岑老相從。”(《復回省城待報,幽中書懷》)。

參考《明史•列傳第九十一》及阮其山等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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