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解的“最低价中标”

随着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最新通告《财政部酝酿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新举措》。“最低价中标要彻底被取消了?”这个算得上是最近招标界各位人士的讨论重点话题了。

被误解的“最低价中标”

目前国内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中普遍存在低价恶性竞争现象,这主要由于有关制度设计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采购人需求设置不合理、履约验收不到位以及供应商缺乏诚信,不按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承诺诚信履约。

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低价恶性竞争问题,发展改革委正牵头修订招标投标法,强化标后合同履行监管、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等方面,遏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实践中被滥用和误用。

政府采购,将着力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研究取消最低价中标的规定、取消综合评分法中价格权重规定、按照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优质优价采购。

以上,是否意味着最低价中标被彻底取消只是时间问题?

被误解的“最低价中标”

最低价中标危害

容易导致优汰劣胜,埋下安全隐患,影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1.助长以次充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优汰劣胜。

2.极易引发偷工减料,甚至埋下安全隐患。

3.影响企业创新研发的积极性。

被误解的“最低价中标”

价格竟成为评标的唯一要素?

1.担心“说不清”“犯错误”,规避“履职风险”,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倾向于“最低价中标”的重要原因。

2.市场质量监管缺位、不到位,也是“最低价中标”大行其道的助力。

3.招标方过于强调成本而忽视质量,也导致招标的天平倾向于价格。

被误解的“最低价中标”

破解困局

一、坚决处理资质挂靠的现象,完善制度办法,遏制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了最低评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即技术、服务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明确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且挂靠现象对工程建设行业负面影响巨大,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二、开放市场,打破地方壁垒。招标市场中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让更多投标方参与,既能让招标方有更多选择,也能增强投标方自身的竞争力。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倒逼供应商诚信履约。建立健全采购信用制度,并进行公示,对包括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在内的多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依法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被误解的“最低价中标”

一分钱中标

近两年政府采购领域出现的“一分钱中标”案例,包括供应商以0.01元中标预算495万元的厦门市政务外网政务云服务项目、供应商以0.01元中标预算892.95万元的辽阳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等,最终都以供应商履约且通过验收而划上句号。

招标是一场战争,但是价格高低不是供应商能否履约的关键因素,招标也不是走个过场的事情。

这些年来政府也在积极修改相关法规,相信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规范,招标也越来越能代表招投标双方的合作意愿。“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这类事情也能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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