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出庭公訴 踐行司改責任制

2018年12月6日,由柳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等人盜竊,郝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在柳林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長張小玲作為公訴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柳林縣人民法院院長梁志敏擔任審判長,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此案。

检察长出庭公诉 践行司改责任制

庭審過程中,張小玲檢察長宣讀了起訴書,並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出示了相關證據,通過完整的證據有力的指控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隨後張小玲檢察長從證據採信、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方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並結合該案的社會危害性,對被告人進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四被告人面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並表示願意認罪伏法,積極改過。

检察长出庭公诉 践行司改责任制

檢察長作為員額檢察官,帶頭辦案、帶頭出庭支持公訴,是柳林縣人民檢察院全面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的一個縮影,司法體制改革以來,我院積極落實辦案責任制,入額的院領導帶頭在一線辦案,並帶頭辦理疑難複雜案件。本次出庭是落實員額制以後,張小玲檢察長第三次以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入額院領導辦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訴已成為我院辦案的新常態,帶動了全院辦案責任制的落實,有效回應了人民群眾對於司法公正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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