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区间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超速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和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18年10月1日0时正式启用区间测速设备系统,检测机动车通过两个测速点时的区间平均车速。现将和龙市境内三条公路五处区间测速路段限速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东线(原八东线)限速40

1、7KM—15KM

2、15KM+300M—22KM+300M

二、头十线Y004乡道(限速40)

1、3.7KM—11.1KM

三、和南线S505省道(原和芦线、新柳线)限速70

1、26KM+200M—32KM+900M

2、32KM+900M—47KM+400M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公告

和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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