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殺妻案:現實比美劇更精彩。

現實真的可以比美劇更精彩麼?

當然。

尤其是當故事已經足夠戲劇化的時候,平鋪直敘才更令人震撼。

今天要推薦給大家的是,獲得了第89屆奧斯卡最佳紀錄長片的作品——《辛普森:美國製造》。

辛普森殺妻案:現實比美劇更精彩。

這個紀錄片講的是被稱為“世紀審判”的美國著名橄欖球星辛普森(O.J.Simpson)殺妻案。

劃重點:不是那個拍了28季還看不到要結束的《辛普森一家》。

這部紀錄片一共5集,全片長達7個半小時,信息量巨大,並不是那種可以看著下飯的片子。

但我仍然不遺餘力地推薦給大家,只是因為它足夠好看。

而且,即使你對辛普森殺妻案的細枝末節都如數家珍,《辛普森:美國製造》依然有很強的可看性。

01

說它好看,是因為他首先有一個傳奇的中心人物—— O.J.Simpson(下文簡稱O.J.)。

熟悉辛普森殺妻案的人,應該都知道,O.J.是一個黑人明星,他人生最大的新聞,是在看似確鑿的多重殺妻和謀殺他人的證據下,被判無罪。

他的前半生,大概就是“美國夢”的現實版。

他出生在一個並不富裕的黑人家庭,也和幼年時期的朋友做過一些小偷小摸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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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接觸橄欖球的那一瞬間,他迎來了命運的第一次轉折。

他在高中球隊裡的出色表現,讓他成為各個大學爭搶的對象,他最後選擇去了南加州大學(USC),在大學生橄欖球聯賽玫瑰碗上,展示了驚人的天賦。

他憑藉自己的天賦和實力,成為了美國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黑人跑鋒。

在1985年,O.J.首次有候選資格的時候,就入選了橄欖球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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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不再只是一個黑人運動員,而是成了一個明星。

他成了全美國第一個接拍廣告的黑人。

在運動員生涯結束後,O.J.又轉向好萊塢,拍攝了不少影片,甚至開了自己的電影公司。同時,O.J.還擔任橄欖球解說員,獲得了很多大品牌的代言活動。

到這裡,大概是他人生的巔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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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把他塑造成了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一方面,他知道怎麼跟人們相處,舌燦蓮花,情商特別高。

他能在演講的時候不經意間就打動人心,幾句話就能搞定各種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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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賽場上取得非凡的個人記錄的時候,堅持邀請全隊人參加採訪,把成功歸功於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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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積極融入白人社會,試圖讓人們忘記自己的膚色。

強調自己是O.J.,而不是黑人,拒絕參加當時的黑人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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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自己的口音,在各種代言活動、娛樂節目中特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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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進白人社區,在白人名流中積極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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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們沒看錯,他旁邊那個大叔就是川普...)

他外出的時候,他的小女兒不幸在家裡的泳池中溺亡,他把這一切歸罪於第一任妻子,和她離婚。然後迅速娶了一名白人妻子,Nicole Br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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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第二任妻子也由於受不了O.J.的家庭暴力,選擇了離開他。

但是,如果不考慮O.J.在生活作風、家庭暴力方面的問題,他絕對是成功擺脫自己階級的代表,這一點毋庸置疑。

02

但是屬於他耀眼光輝的一切都在1994年結束了。

我們都知道,他在接下來的人生中急轉直下。

這是這部紀錄片好看的第二個原因——有一個比美劇還要戲劇性100倍的真實故事。

1994年6月,O.J.的前妻Nicole Brown,和一個飯店服務生Ronald Goldman在Nicole家裡被殺,而O.J.被指控為這兩項謀殺的嫌疑犯。

警察搜到的物證,實在是太多了,其中有兩項關鍵性證據。

·O.J.臥室床下的一雙襪子:在這個襪子上約有20處血跡,DNA與O.J.相同。

·血手套:警方在案發現場找到了一隻手套,另外一隻則在O.J.家附近的路邊找到,上面滿是血跡——恰好是兩位受害人與辛普森三者的血液的混合物。

而辛普森的左手中指上有一個新鮮的劃傷,能解釋現場為何會留有他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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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按期自首之後,警方對駕駛一輛白色福特Bronco

SUV的O.J.進行了低速追捕,為了轉播追捕,全國廣播公司(NBC)甚至打亂了當年NBA總決賽的直播,主畫面報道追捕,比賽畫面被分屏到了邊上角落。

這次追車、逮捕和審判在美國曆史上是最廣受關注的公眾事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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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O.J.被抓捕之後,他請來的律師團隊也不是吃素的,被稱為“夢之隊”,每天的運作成本高達五萬美金。

他們為了給大部分由非裔組成的陪審團留下好的印象,甚至在陪審團參觀O.J.家的時候,把家裡很多O.J.和白人的合影替換成和黑人的合影。而O.J.很可能根本不記得跟他合影的人是誰。

他們提出O.J.作案時間的不可靠,對一些物證也進行了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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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左右兩邊的律師分別是F.Lee Bailey 和Johnnie Cochran,都是十分出色的律師。)

當控方的一位檢察官要求O.J.當場試戴血手套的時候,最最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

手套比O.J.的手小很多,他根本戴不進去,他甚至站起來向全場的人展示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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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對O.J.的經紀人的採訪中,經紀人說他讓O.J.停止服用治療關節炎的藥,所以他關節腫大根本戴不上去。也有人解釋說O.J.當時還帶著塑膠手套,由於摩擦、皮手套縮水的原因,戴不進去很正常。

由於種種原因,在控方看來是“鐵證如山”“板上釘釘”的案子,在經過將近10個月的審理之後,以陪審團宣告O.J. “無罪”告終。

03

為什麼會無罪呢?

手套戴不上,只是證據出現問題的一環。

還有更重要的一環,出現在一個叫Mark Fuhrman的警官身上,正是他在案發現場發現了血跡和手套。

對於Fuhrman的訊問重點並不是案情,而是“你有種族傾向嗎?”

有種族傾向跟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呢?

我認為這是《辛普森:美國製造》好看、有深度的第三個原因——它記錄了一個美國曆史上動盪的、分裂的時代,和那個時代的黑人運動。

在O.J.被教練視為珍寶、愛護有加的時候,運動場把O.J.和黑人社會隔離開了。

大學的運動場外,有馬丁·路德金的死亡,有大量的黑人當街捱揍、人們用搶恐嚇他們、用救護車的排水管子對黑人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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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政治理念的過激奧運會黑人運動員被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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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三差五就有黑人被捕,城市的貧民區裡每天晚上都是槍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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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南加州大學簡直是一個象牙塔,沒有靜坐、沒有運動,除了O.J.和他當時的妻子,也沒有黑人。

馬丁·路德·金髮表言論,希望黑人運動員能夠站出來為黑人發聲。當時的黑人運動員代表——拳王阿里就響應了這個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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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人運動中,O.J.一直都是缺席的。)

O.J.不止一次表達過,自己不想被膚色左右,不想因為自己是黑人就一定要加入黑人運動。

為什麼O.J.能夠得到雪佛蘭的廣告代言?因為他是唯一一個非激進的黑人運動員,可以在拉攏黑人的同時,也不讓白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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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還發生了幾起影響深遠的社會事件。

其一是Rodney

King被打事件。

一個黑人司機Rondey King被拍到被幾個白人警員暴打,這段視頻被各個電視臺反覆播出,人們都被其中的暴力景象嚇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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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運動的領袖們,覺得終於逮到了白人警員,把他們告上了法庭。

這件案子的最終結果,是白人警員無罪釋放。

第二件事,是一個黑人女孩Latasha Harlins,在一個韓國超市裡,和收款員發生了口角,然後被直接射殺。

這個收款員最終被判緩刑,五年期間,每年要做滿400小時的社區服務。

白人警員使用暴力,卻沒有任何責任。

韓裔收款員射殺了一個沒有武器的黑人女孩,一分鐘的牢的都不用坐。

黑人忍不了了,在知道白人警員無罪釋放的當晚,他們在洛杉磯進行了大規模的破壞活動。

這就是著名的1992年洛杉磯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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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會出現警車慢速追捕這種可笑的事情。

那根本不是追捕,更像是“護送”。

O.J.威脅說自己持槍,隨時準備自殺,只想回到家。而路上和O.J.外面都被支持者和觀眾圍得水洩不通。

洛杉磯警方不是不能直接抓捕,而是不敢。

他們已經不敢在大眾面前對一個黑人明星做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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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用過‘nigger’”這個詞嗎?”

Furman警官斷然否認。

但辯方隨後拿出了一盤10年前拍攝的錄音帶並當庭播放:在那個訪談片段中,福爾曼一連說了41次“nigger”,法庭頓時一片譁然。

雖然在法官的裁決下,陪審團最終只看了兩小段錄音,但是已經足夠了。

“夢之隊”律師團中,有一位叫Johnnie Cochran的律師,本來就是黑人民權領袖,順勢拋出一個驚人的假設:殺死兩名被害人的兇犯另有其人,而福爾曼出於種族歧視,企圖陷害無辜的被告人辛普森。

當一個洛杉磯的白人警探,被認為是種族主義者,又和可疑證物有著直接聯繫的時候,你會怎麼想?

陪審團一共12人,9名是非洲裔。他們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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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Johnnie

Cochran在這裡扭轉了整個案件的方向,把案件從對O.J.Simpson的審判,變成了對Mark Fuhrman的審判。

在案件結束之後,Mark

Fuhrman丟了工作,有家不能回,也成了唯一一個由於辛普森殺妻案被判刑的人。

有一個陪審團成員在採訪中明確表示:O.J.Simpson被判無罪,她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但是就這麼做了。

檢察官說,這就是對黑人這些年受到的不公的“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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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Simpson用了自己前半生來和黑人劃清界限,卻在人生的第二個轉折點上,因為膚色贏了這場官司。

再也不會有這樣一個跌宕起伏的O.J.Simpson,再也不會有一個這麼矛盾尖銳的歷史節點,再也不會有這樣一個“世紀審判”。

但是黑人真的贏了麼?

黑人因為O.J.被判無罪而歡呼,大部分的白人卻感到悲哀。

這個社會,其實是更加割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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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20年過去了,奧巴馬成了美國曆史上第一任黑人總統,“歧視”“種族隔閡”依然是美國社會最敏感的話題之一。

近幾年中,白人警察和黑人之間的矛盾依然在,有的甚至引起了地方性騷亂。

去年的奧斯卡獎,黑人主持人可以在頒獎典禮上吐槽奧斯卡“白人優先嫌疑”的笑話,但是亞裔卻成了最終受歧視、被嘲諷還不敢發聲的群體。“歧視”依然是美國社會最敏感的話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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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O.J.本人,在經歷過這個案件之後,人生經歷大概只能用“滑鐵盧”來形容。

他的交際圈拋棄了他,自然也不再有代言和商業演出的機會,大量的走穴和搏出位的視頻成了他的經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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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O.J.由於持槍搶劫被判了33年(就案情而言,其實完全可以不判這麼重的),9年內不得保釋,直到今年才能獲得保釋的機會。

法官在對他宣讀審判的時候,表情是一個大寫的“不屑”,她甚至拿起來手邊的飲料喝了一口,全程沒看O.J.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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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O.J.被宣判的那天,和13年前他被宣判無罪的日子,是同一天。

33年的刑期,似乎也對應著他要賠給受害者的3300萬美金。

在“政治正確壓倒一切”之後,又經歷了“報復性審判”。

公平麼?如果他有罪的話,那的確公平。

但是正義麼?兩次好像都沒有正義。

他的一生就像片中這個角色說的那樣,是史詩級的墮落,是站在最高點名利雙收、而又跌落成為階下囚的悲劇,是一個被時代製造又被時代拋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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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美國製造》,的的確確講了一個美國製造的悲劇。

04

現在要來唱唱反調。

這部紀錄片一共有7個半小時,採訪了幾十個相關人員,採用了大量的視頻、音頻資料,說它“詳實”,絲毫不過分。

導演也很高明,沒有過分的旁白,只是用客觀的資料,呈現這個歷史事件。

但是這樣就“客觀”了嗎?

並沒有。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即使信息量巨大,導演也是在用這些事實來講他的觀點:

O.J.被判無罪,是因為他是一個處於非凡的歷史節點的黑人。

那麼他就做了兩個假設。

第一,O.J.其實是有罪的。

但是這一點,其實到現在,都沒有定論。

第二,O.J.能脫罪,只是因為他是黑人。

這只是部分事實。

在我第一次接觸“辛普森殺妻案”的時候,是我們講美國政治制度的老師,用來講美國司法制度中“程序正義”。

狗子同學作為一個法學狗,跟我講,這個案子能被當做程序正義的典型,除了被抓包的Furman警員,還有更多原因。

比如,我之前提到的兩個關鍵證物之一的襪子。

對於那雙襪子,辯方的專家證人,知名華裔法證專家李昌鈺博士則認為,由於襪子上並未沾上其他來自現場的物質,所以血漬很可能是事後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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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現實版福爾摩斯”的李昌鈺博士。)

血跡是怎麼偽造的呢?

在庭審中,辯方傳召了當時在貝克中心(Parker Center,LAPD總部)給O.J.採血取證的男護士Thano Peratis, 他聲稱給O.J.抽取了8毫升的血液。而根據檢方的記錄推算,幾次DNA檢測所消耗掉的血液,加起來只有6.5毫升。

辯方律師認為,這1.5毫升血液,也許就被某人用於偽造證據了,這才有了犯罪現場找到的血跡和那雙帶血的手套。

而且,這只是關鍵證據的問題,警方還犯了更多的錯誤。比如,警方在案發之後沒有有效封閉現場,許多證據存在交叉感染甚至細菌滋生的問題。

取證過程中,似乎每個環節都存在問題,那麼按照美國司法制度,這些證據的可信性將被大大降低。

加上兩個關鍵證據上的血液來源都存在問題,這才有了對Furman的質疑。

如果一開始這些在取證環節沒有任何問題,那麼即使Furman是一個極端分子,也不會有後來的關於種族問題的爭辯。

所以“程序正義”,是辛普森殺妻案最終產生“無罪”結果的基礎。

那麼在很大程度上忽略掉這一塊,而只關注種族問題,在我看來,其實有一點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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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了“程序正義”“種族問題”之外,辛普森殺妻案最終產生“無罪”結果的原因還有很多,比如檢方在選擇庭審地區、起訴罪名的時候過於自信,檢方對陪審團進行了錯誤的評估,當時社會對家庭暴力、女權話題不夠關注等等,感興趣的小夥伴可以更加深入地去了解這個案子。)

當然,這樣的缺點也是好的。

因為它太明顯。

我們能輕易地找到這樣的缺點,然後去通過別的方式找到更多的真相。

就像導演給我們呈現了磁帶的B面,我們就會自然而然地翻到A面,然後再去了解更多。比如我去搜索了Rodney King事件,和1992年洛杉磯暴動,發現事件遠比在紀錄片中表現的更一波三折。

不過,要一個社會型紀錄片沒有預設立場也是很難的,畢竟歷史在不同的人面前,只是一面鏡子,怎麼解讀,完全靠作者。

在《辛普森:美國製造》中,導演做了一道嚴謹、甚至略顯超綱的證明題。

包含的話題已經不僅僅是黑人運動、種族問題、程序正義了,它所反映的社會問題包含了名人效應、司法博弈、人性弱點、烏合之眾、貧富差距等多個層面,足以證明,它獲得奧斯卡最佳紀錄長片不是浪得虛名。

兩塊五的碎碎念:

我已經把這篇文章寫成論文了,當年法學選修課的論文都沒這麼長。

《辛普森:美國製造》除了在內容上,在剪輯、配樂和內容篩選上都是大師級別的。

在內容上,有大量的視頻、音頻採訪資料,即使我對這個案件比較瞭解,也有很多新的資料,比如我也是第一次知道O.J.有一個“月光老爹”,這也解釋了他對妻子第一次家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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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O.J.審訊的視頻,導演應該是隻有音頻資源,所以他選擇了去拍攝空蕩蕩的審訊室。

兩個椅子,一張桌子,對面是另一張椅子。

你就知道這是兩個警員對一個人的審訊。

完全是高能的場景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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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場史詩級的追車,也是由現場錄像、各個電視臺報道、對不同的人採訪、音頻資源的不同剪輯組成的,警方、嫌疑人、路人、媒體的態度,鮮明又對立。

沒別的可說,只有一個大寫的服氣。

如果有對辛普森殺妻案感興趣的小夥伴,還有一些跟這個案子相關的影視作品和文學作品可以推薦給大家。

《美國犯罪故事》第一季,完全是影視的演繹,大家可以通過這個先了解一下這個案子。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版本把這件案子的關鍵人物都做了神還原,出演《老友記》的Ross的演員飾演了O.J.的律師朋友——卡戴珊先生。

是的,這個案子還跟現在特別出名的卡戴珊一家有著不小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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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深處的憂慮》,作者林達,裡面花了大量篇幅,通過辛普森殺妻案講述了美國司法制度的方方面面,深入淺出,條理清楚。這也是我對這個案件的深入瞭解的開始。

辛普森殺妻案:現實比美劇更精彩。

《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作者威廉·迪爾,是一位著名的美國偵探,憑一己之力在十八年裡鍥而不捨地追查本案真兇,用實證鎖定新嫌疑人,並證明O.J.或許真的無罪。華裔神探李昌鈺博士也參與《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創作並鼎力推薦。

所以說,真兇到底是不是O.J.,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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