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

現在的娛樂圈能夠與“顏值”並列的評判標準就是“演技”了。觀眾對演技的評判似乎無師自通。隨便哪個演員的粉絲都能搬出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吹”一波。“不瘋魔不成活”成了評價演員演技高超的慣用語。

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可是,把自己完全地沉浸在角色中就是準確的表達嗎?
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戲劇或者大類上的文藝作品的追求或功效從來不是單純地把觀眾帶入故事。曲折的劇情、爆裂的情感,甚至吼叫的表達的確有強大的吸引力,可以暫時使現實生活的心靈得到寄託。但曲終人散終究要回歸現實,真正優秀的文藝作品是引發觀眾的思考、獲取新的觀點並運用在生活中。
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可以說,好的電影或者其他類的藝術的評判標準在於,改變了你的狀態——你覺得看前和看後自己發生了改變,但具體又難以形容。藝術的感性也帶來了感性的變化。但在日後的生活中,你在藝術中所汲取的力量會在不知不覺中發揮作用。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 所以,不瘋魔不成活的演員或者過足戲癮的演員真的是精準地完成了任務嗎?

表演中固然有感性的部分,但也有同其他工作一樣的合格要求,甚至更為嚴苛——精準。演員完全沉浸其中往往會失去自己的判斷。

比如黃聖依,觀眾毫不懷疑她是否已經“瘋魔”,但表達出的內容距離“精準”還有相當遠的距離。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 拋開藝術上的水準與職業上的要求,對於演員個人來說,“瘋魔式”的演法也是一種煎熬。

段奕宏曾經在2003年出演過一部叫做《細偉》的電影。質樸的青年細偉在異鄉受盡侵凌,在失手殺死小女孩後由悔生恨,變成了“食人魔”。在演出期間段奕宏夜夜噩夢纏身,生理上的痛苦幾乎讓他難以承受。回想起這段往事,段奕宏直言演員都會經歷一個“浸入—抽離”的階段,跟角色保持一定的距離才能更精準的表達人物。

那麼完全的對角色處於旁觀狀態是可取的嗎?

我們見過太多演員,無論是出演哪部作品都是“三板斧”——皺眉、瞪眼、嘟嘴。完全的“標準化量產”。這顯然屬於偷工減料。真正的距離是透過環境去深入理解角色行為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一位一線的刑警面對可疑情況和一位人民群眾的反應必然是有差別的。

再舉一個老段的例子,為了演好《烈日灼心》,他到廈門派出所“蹲”了半個月,跟警察一起出警一起到案件第一線。

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他扮演的伊谷春在第一次看到辛小豐燙指紋的習慣是微妙的表情變化幾乎到了可以用毫米來衡量的精準度。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但在表演的過程中真的沒有完全感性的發揮嗎?那些脫口而出的臺詞?那些理所當然的行為?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成功的“神來之筆”之所為成功也在於它達到了“精準”。
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周迅是有口皆碑的演技保障,相比於“體驗派”,她的才華和天賦更勝一籌。但這些也是建立在充分的理解人物和環境體驗上。

周迅在《表演者言》中曾經說過,“秀禾”是她演的第一個比較有層次的角色,藉助道具——“小腳繡花鞋”,她的情緒和狀態一下子就在該有的位置擺好了。 瘋魔的演員才是好演員?別逗了!瘋魔演的是自己,理解展現的才是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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