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鹽城“3.21”爆炸事故教訓 山東省應急廳將赴青島、淄博等11市督查

吸取盐城“3.21”爆炸事故教训 山东省应急厅将赴青岛、淄博等11市督查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3月23日訊(記者 吳軍林) 為深刻吸取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訓,24日起,山東省應急廳將組成督查組對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泰安、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11個涉及硝基化合物危險化學品重點市開展督導檢查。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山東省應急廳瞭解到,此次督查從3月24日持續至3月27日。檢查企業不事先通知,隨機抽取。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瞭解到,此次督查包括以下內容: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是否依法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工藝技術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正規設計,自動化控制是否按照規定設置並投用,是否有人員長期現場操作,生產、儲存場所是否滿足防火防爆等級和安全防護距離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建立並嚴格執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是否完備,是否建立硝基化合物生產裝置臺賬,是否開展安全評估,評估發現的問題和患是否整改完成,是否實施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等。

山東省應急廳要求,對檢查出的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督查組現場向企業書面進行反饋,由被檢查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並移交當地市、縣(區)應急局,由市、縣負責調度督促整改和立案處罰情況,及時複查、及時結案,整改完成情況要及時報省應急廳危化處,實行閉環管理。

此外,青島等11市應急局是否組織對轄區相關企業開展安全評估工作進行驗收、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是否跟蹤督查和銷號清零等情況也在督查組的督查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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