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本是青春年华,却因‘戒网瘾’而丢失性命

故事发生在安徽阜阳市临泉县一个家庭里,家中小儿子李某,辍学在家半年,喜欢上网,夫妻两担心儿子不走正道,想让他戒掉网瘾,经两人协商同意,被一家自诩为“能戒除青少年网瘾、解决厌学、叛逆”问题、位于合肥市庐江县的“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接走,去“戒网瘾”。43个小时后,儿子李某死亡。

18岁本是青春年华,却因‘戒网瘾’而丢失性命

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李某去世前,曾遭到该学校教官关禁闭,在关禁闭期间,对李某长时间限制进食,饮水,并进行殴打。

18岁本是青春年华,却因‘戒网瘾’而丢失性命

该案在合肥市中院一审判决,涉事学校负责人罗铿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获刑16年,余下4名教官分别获刑1年至8年6个月不等。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夫妻两表示会继续上诉。

事情经过:刘某儿子李某,辍学在家半年,平时喜欢上网打游戏,网瘾很大,时常在网吧吃住十几天,刘某想把儿子网瘾戒掉,在网上搜到一家“戒网瘾”的学校,名为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以下简称正能教育机构),上面还留有一位罗姓老师的联系方式。

18岁本是青春年华,却因‘戒网瘾’而丢失性命

罗某赁庐江县白山镇新港村新农小学校舍,并以“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的名义对外招生。该机构对外宣称可以通过隔离封闭式的成长辅导,戒除青少年的网瘾,解决厌学、叛逆等成长问题。

刘某即拨通罗某电话,询问了学校的一些情况,听完介绍,刘某得“比较满意”。

2017年8月2日,经刘丽夫妻的同意,罗铿带着两名教官,到阜阳临泉县去接李傲赴庐江县“戒网瘾”。当天,李傲父母与正能教育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将李傲带到学校戒除网瘾,“封闭式培训,培训的时间为180天,还有180天后续辅导。”此外,协议约定收取学费22800元,另收取500元生活用品费。

交流期间,罗铿询问了孩子的身体情况,刘某说孩子刚体检过,身体一切正常8月3日下午3点多,刘丽老公把刚归家的李傲,交给了罗铿一行带走了。送走孩子的第二天,刘丽曾通过微信问罗铿“小孩怎么样”,但罗铿并未回复。时隔一天后,2017年8月5日下午6时许,罗铿拨通刘丽的电话,告诉她“孩子中暑在抢救”,随后告知她“孩子死了”。

按照罗铿和正能教育机构4名教官的供述,2017年8月3日,李傲的父亲将孩子送上车,因为李傲“在车上不配合”,他们用手铐把孩子铐在了车上。这些手铐器具,均是从网上购买的。

当晚9点多,他们回到教育机构。因李傲拒绝接受学校的管理并要求回家,罗铿遂安排两名教官,把李傲关入名为“静心室”的禁闭室,将李傲双手铐在禁闭室窗户栅栏最上面的横条上。之后,由罗铿和其他3名教官轮班看守。

经法院审理查明,四人在看守李傲的过程中,不给李傲休息,限制李傲的体位、进食、饮水,并对李傲实施殴打。至2017年8月5日17时许,其中一名教官发现李傲身体异常,遂与罗铿等人一起,将李傲送至庐江县中医院抢救。罗铿在医院拨打电话报警。后侦查人员赶到时,李傲已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尸体检验和案情调查,经鉴定,李傲符合因高温、限制体位、缺乏进食饮水、外伤等因素引起水电解质紊乱死亡。

18岁本是青春年华,却因‘戒网瘾’而丢失性命

本是想为儿子戒掉网瘾,却断送孩子的一生,用自己的下半生来悔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