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們講了腫瘤疼痛病人的大概分類和用藥,本文我們說一下止痛藥品中的典型:嗎啡,應該如何用藥。(一般不用杜冷丁即哌替啶,因為杜冷丁為短效,且止痛效果為嗎啡的約1/10)
1、如何確定嗎啡的用量。
很多患者完全是亂吃,吃到最後都不管用了,只能幹受罪。所以一個正規的用法才能完全發揮嗎啡應該的止痛的作用,還可以儘量避免中毒。確定用量的方法:用嗎啡2mg/5min靜脈滴注,直到疼痛消失,這個總量即是最低有效量。
2、嗎啡靜脈注射或皮下注射:10-20mg每4小時給藥1次,每次劑量不低於10mg,計算出達到疼痛控制所需的日用量,按這個同等劑量換算成其它給藥途徑,例如口服。
嗎啡片口服:10-20mg每4小時給藥1次,每次劑量不低於10mg,計算出達到疼痛控制所需的日用量,然後按這個劑量換成緩釋嗎啡(嗎啡緩釋片),緩釋嗎啡劑量等同於即釋嗎啡(普通嗎啡片)每日用量。一般嚴重疼痛的患者口服嗎啡的起始劑量為60mg/每天。
3、嗎啡的等效劑量和活性(可以大概理解為藥效時間)。
嗎啡口服30mg≈皮下或靜脈注射10mg,活性均為4小時。長效嗎啡口服30mg的活性為12-24小時。(僅供參考)
4、如果緊急情況下嗎啡過量,除了監測生命體徵,還需應用納洛酮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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