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国家鼓励普惠金融基调不变 网贷备案后仍有广阔发展空间

据证券日报消息,1月24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RBIF)主办、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NIFD)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作为学术支持单位的“RBIF金融科技与数字普惠金融研讨会第1期”在京顺利召开。在该研讨会上重磅推出了国内首份全面评估P2P网贷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的报告——《数字普惠金融视角下的金融科技发展评估——以P2P网贷行业为例》。报告认为,国家鼓励支持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总基调没有改变,小微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没有减少,P2P网贷在监管备案落地后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报告认为,随着互联网普及程度的不断增强,依托互联网发展起来的P2P网贷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具有普适性强、覆盖面广等特征,具有操作便捷、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等优势,逐渐成为推动弱势群体普惠金融实现的重要力量。

中国社科院产业研究基地副秘书长陈文作为报告的负责人,围绕金融科技赋能普惠金融的路径和成效、P2P网贷行业的价值评估、P2P监管困境及出路等主要议题介绍了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认为,P2P网贷在过去的发展中已初步证明了其对于缓解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弱势群体融资困境的现实意义以及自身商业模式上的可持续性。

首先,P2P网贷扩大了金融覆盖范围,能够有效服务小微企业,有效缓解其融资困境;其次,P2P网贷降低了借贷成本。作为民间金融阳光化的积极尝试,P2P过去一些年持续赋能民间金融部门,推动了民间金融部门融资成本的持续下降,客观上降低了小微企业整体的融资成本;此外,P2P网贷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高效率的融资渠道。

尽管部分平台出现了背离普惠金融的异化现象,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但国家鼓励支持发展包括合规P2P在内的数字普惠金融的总基调没有改变。

除此之外,报告通探讨了互联网金融整顿下地下金融死灰复燃的内在机理,提示整顿过程中部分弱正规金融机构重新回归地下金融的潜在风险。

基于该报告的研究,陈文认为金融风险的防范应当增加普惠维度的考量,推动阳光化的民间金融机构持牌上岗,健全其退出机制,持续提升P2P网贷等弱正规金融的普惠价值;同时要警惕科技在地下金融中的不当应用,防范地下金融风险的扩散。

他认为P2P监管备案落地后只有与正规金融开展有效合作才能拥有未来,并呼吁P2P从业机构在今后的合规发展中要平衡自身的商业利益和公益色彩,探索出真正践行普惠理念的社会企业发展道路,持续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

中国金融科技50人青年论坛首席召集人杜晓宇认可报告关于未来P2P必须持证上岗的观点。他建议监管要正视P2P兼具了信息中介和金融中介这两个属性的客观现实,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设立行政许可,持牌经营,规范发展,严格监管,总量控制,充分发挥P2P在普惠金融中的积极正面作用,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真正体现其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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