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國家鼓勵普惠金融基調不變 網貸備案後仍有廣闊發展空間

據證券日報消息,1月24日上午,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RBIF)主辦、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NIFD)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作為學術支持單位的“RBIF金融科技與數字普惠金融研討會第1期”在京順利召開。在該研討會上重磅推出了國內首份全面評估P2P網貸社會價值和商業價值的報告——《數字普惠金融視角下的金融科技發展評估——以P2P網貸行業為例》。報告認為,國家鼓勵支持發展數字普惠金融的總基調沒有改變,小微企業龐大的融資需求沒有減少,P2P網貸在監管備案落地後仍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報告認為,隨著互聯網普及程度的不斷增強,依託互聯網發展起來的P2P網貸相比其他金融機構具有普適性強、覆蓋面廣等特徵,具有操作便捷、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等優勢,逐漸成為推動弱勢群體普惠金融實現的重要力量。

中國社科院產業研究基地副秘書長陳文作為報告的負責人,圍繞金融科技賦能普惠金融的路徑和成效、P2P網貸行業的價值評估、P2P監管困境及出路等主要議題介紹了報告的主要內容。

報告認為,P2P網貸在過去的發展中已初步證明了其對於緩解包括小微企業在內的弱勢群體融資困境的現實意義以及自身商業模式上的可持續性。

首先,P2P網貸擴大了金融覆蓋範圍,能夠有效服務小微企業,有效緩解其融資困境;其次,P2P網貸降低了借貸成本。作為民間金融陽光化的積極嘗試,P2P過去一些年持續賦能民間金融部門,推動了民間金融部門融資成本的持續下降,客觀上降低了小微企業整體的融資成本;此外,P2P網貸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了高效率的融資渠道。

儘管部分平臺出現了背離普惠金融的異化現象,造成一定的社會危害,但國家鼓勵支持發展包括合規P2P在內的數字普惠金融的總基調沒有改變。

除此之外,報告通探討了互聯網金融整頓下地下金融死灰復燃的內在機理,提示整頓過程中部分弱正規金融機構重新迴歸地下金融的潛在風險。

基於該報告的研究,陳文認為金融風險的防範應當增加普惠維度的考量,推動陽光化的民間金融機構持牌上崗,健全其退出機制,持續提升P2P網貸等弱正規金融的普惠價值;同時要警惕科技在地下金融中的不當應用,防範地下金融風險的擴散。

他認為P2P監管備案落地後只有與正規金融開展有效合作才能擁有未來,並呼籲P2P從業機構在今後的合規發展中要平衡自身的商業利益和公益色彩,探索出真正踐行普惠理念的社會企業發展道路,持續推動民間金融陽光化。

中國金融科技50人青年論壇首席召集人杜曉宇認可報告關於未來P2P必須持證上崗的觀點。他建議監管要正視P2P兼具了信息中介和金融中介這兩個屬性的客觀現實,按照金融機構的要求,設立行政許可,持牌經營,規範發展,嚴格監管,總量控制,充分發揮P2P在普惠金融中的積極正面作用,助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真正體現其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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