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危險駕駛警示錄

歲末年初,婚宴酒席,親朋好友相聚不斷,開心時刻難免喝酒助興,希望大家將“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警示常掛心中,牢記家人的關愛,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高高興興出門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花式”危险驾驶警示录

目前“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警示漸漸深入人心,但是仍有不少人抱著僥倖心理,以身試法,下面我們來看一下各類“花式”警示案例。

酒後請代駕,最後幾公里自駕被查處

2018年6月18日晚黃某與朋友在廈門灌口一家大排檔吃飯喝酒。席後,黃某約了某代駕公司的代駕駛他的小車載其回長泰。當代駕將黃某至其家約7公里路段(約10分鐘的路程)時,他覺得自己喝的不多,就叫代駕師傅下車回去,之後他獨自駕駛小車行駛到村門口時,被交警攔下檢查。

“花式”危险驾驶警示录

醉駕摔倒以為被撞,報警後發現自己撞人被查處

2018年5月20日,鄭某應朋友邀請到飯店喝酒到次日凌晨駕駛二輪摩托車要回。途經某醫院外路段,鄭某某受傷倒地,以為是前方經過的車輛導致其摔倒,遂報警和救護車後被送醫。交警經查看現場監控,發現是其駕駛摩托車撞到行人而使自己摔倒,行人因無大礙自行離開,經到醫院查看鄭某傷情,發現其酒氣沖天,對其抽血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81.67mg/100ml,鄭某已有兩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還被吊銷過機動車駕駛證,不但沒有吸取教訓,還再次醉酒駕駛併發生交通事故。

朋友酒駕進派出所,酒後的自己開車去接人被查處

2018年6月10日,徐某帶著妻兒和朋友喝酒。酒後的徐某讓沒喝酒的朋友A開車先送有喝酒的朋友B回住處,再送自己回家。途中,徐某接到到家後又開車出門的朋友B發生碰撞的消息,其又讓朋友A開車到現場幫忙處理,朋友A和B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同車的徐某和妻兒留在現場等候到凌晨四點,其接到朋友A電話稱事情已處理完畢,便“忘了”自己也喝酒,開車進派出所要接回朋友,結果被民警發現並查處。

宴請朋友後駕車送朋友回家被查處

2018年6月14日晚,翟某在家中宴請朋友。席後,朋友們要離開回家,其中一個朋友提出要找代駕,好客的翟某稱其家距離朋友們居住的地方很近,其喝的不多,由其駕駛朋友的車送他們回去。此時車主已經酒醉睡著了,其他朋友也認為路途不遠,且不好意思駁了翟某的面子,就默認翟某的意思並都上了車。誰知,翟某駕駛車輛剛拐了個彎,就被交警查獲。

同事聚餐,各自酒後駕駛共同被查處

2018年11月5日晚,楊某與妻子、同事孫某等人一起吃飯喝酒。席後,楊某駕駛小車,孫某駕駛二輪摩托車一起欲回出租屋,行駛不到兩百米二人就被民警查獲。

“花式”危险驾驶警示录

以上五個案例中,各當事人均被抽取血樣送檢,血液中酒精濃度均超過80mg/100ml,後經檢察機關起訴,均以危險駕駛罪被判刑,並處罰金。而曾有兩次酒後駕駛行為的鄭某更是被處以重判。這些當事人或以為路途近,或以為喝的不多,或“熱心”幫忙,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帶著僥倖心理,但是最終都被查處。

他們因酒駕被查處,是可恨的;但值得慶幸的是,因為及時被查處,防止了更大的安全隱患的發生,避免自己以及道路上的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脅。

“花式”危险驾驶警示录

溫馨提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必須等體內酒精代謝乾淨方可上路。切勿懷有僥倖之心,帶著酒精上路。

“花式”危险驾驶警示录

文案:柯彩華

監製:黃從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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