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實錄」金山一司機駕照還未“轉正”就“下崗”了

說起學車

大多數人聽到的都是

學車苦、學車難之類的話

學車的痛苦太過深刻

它是身體與心靈的雙重摺磨

「执法实录」金山一司机驾照还未“转正”就“下岗”了

不過當你拿著駕照

在路上飛馳的時候

感覺那叫一個美滋滋

“讓我們紅塵相伴

活的瀟瀟灑灑”

「执法实录」金山一司机驾照还未“转正”就“下岗”了

但是有個別新駕駛員

拿了本就得意忘形

辛苦學車小半年

一瓶小酒全玩完

「执法实录」金山一司机驾照还未“转正”就“下岗”了

而且還得“回爐重造”

2月28日晚,金山警方在山陽地區開展酒駕醉駕夜查行動。

「执法实录」金山一司机驾照还未“转正”就“下岗”了

20時11分許,當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滬C****H小型汽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黃某(52262719******3032)身上有酒氣,經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2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查證,黃某是於2018年11月8日取得的機動車駕駛證,至今仍在實習期內

「执法实录」金山一司机驾照还未“转正”就“下岗”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500元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23號令》第69條之規定:

機動車駕駛員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由此,黃某所取得的小型汽車駕駛證也將被註銷。面對這樣的處罰結果,黃某也是十分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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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的危害蜀黍一直在重複,可還是有少部分駕駛員心存僥倖,酒後駕駛,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他人的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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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希望廣大駕駛員不要嘗試“酒駕”的滋味,更不要在“酒駕”的邊緣試探!金山交警也將嚴查嚴處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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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蜀黍也給大家說明一下

關於駕照實習期的那些事

千萬別讓到手的駕照再“飛”了

實習期應注意

1、領駕駛證的第一年為實習期,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將予以註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2、除第一次領取駕駛員的人以外,規定將增加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員一併納入實習期管理。

3、大中型客貨車駕駛員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記6分以上的,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4、實習期內上高速公路,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員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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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攜手

共創平安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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