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分清實驗室檢定、校驗、校正、校準、內校、外校這些概念

大家應該都知道,實驗室中,所有計量設備都必須按照國家和公司統一要求進行計量檢定。以此來確保使用儀器的精密度,從而確保所有檢測數據準確、有效。那麼,什麼是檢定、校驗、校正、校準、內校和外校?檢定結果如何衡量?哪些儀器設備需要強制送檢?何時送檢?做內部校時應該注意什麼?


教你分清實驗室檢定、校驗、校正、校準、內校、外校這些概念


要弄懂這些問題,咱們先來看看他們各自的定義。

定義

檢定定義

由法制計量部門或法定授權組織按照檢定規程,通過實驗,提供證明來確定測量器具的示值誤差滿足規定要求的活動。

檢定屬於強制性的執法行為,屬法制計量管理的範疇。其中的檢定規程協定週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進行。

校驗定義

計量器具的校驗:是指在尚沒有檢定系統和檢定規程的條件下,評定計量器具的計量檢測性能,確定其是否合格,根據需要所進行的全部工作。

校驗方法的內容一般應包括:概述、技術要求、校驗條件、校驗項目、具體校驗方法、校驗結果的處理、校驗週期、附錄或附加說明等部分。

校準定義

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示值,或實物量具或標準物質所代表的示值,分別採用精度較高的檢定合格的標準設備和被計量設備對相同被測量物進行測試,得到被計量設備相對標準設備誤差的一組操作,從而得到被計量設備的示值數據的修正值。

一般認為,檢定應主要用於有法制要求的場合,對無法制要求的場合可根據條件自由選用;校準主要用於準確度要求較高,或受條件限制,必須使用較低準確度計量器具進行較高測量要求的地方;校驗主要用於無檢定規程場合的新產品、專用計量器具,或準確度相對要求較低的計量檢測儀器及用於檢驗的試驗硬件或軟件。

校正定義

儀器校正主要對儀器儀表進行部分儀表性能檢測與調準,克服電子元件(電阻電容、運放等)的分散性帶來儀表性能的不一致。

校正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儀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參數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參數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係的一組操作,其目的是通過與標準比較確定測量裝置的示值。

外校

用於直接測量產品並對產品質量有重大影響而本實驗室無能力校驗的儀器。外校的儀器須由計檢單位出具校驗結果證明等相關數據。

內校

對質量有影響,但本實驗室有能力校驗的儀器。內校時:環境須在室溫條件下進行,內校依照儀器設備使用說明執行。內校之儀器的精密等級或規格須低於外校之儀器。

結果表示

每一臺設備都應有明顯的標誌表明其狀態,設備標誌有四種:合格、準用、停用、設備完好標識。

合格標識

經檢定/校準確認合格的計量檢測設備,正常使用期間,使用綠色的合格標識

準用標識

一經檢定/校準部分計量技術指標合格,降級或限制在一定範圍內使用的計量檢測設備,使用黃色的準用標誌

停用標識

經檢定/校準確認不合格、未經計量檢定、封存、暫時不用或超出確認間隔的計量檢測設備、設備性能無法確定者及設備損壞者使用紅色的停用標誌

設備完好標識

僅起到特定功能(如加熱、製冷、旋轉、攪拌)的設備,沒有明確的計量特性,正常使用期間,使用黃色設備完好標識

設備標誌應當粘貼在設備主要部件的明顯位置以表明該設備的狀態,標誌是唯一的,同一設備的某些附件由於長期不用的原因,應粘貼停用標誌。

常見問題

小析姐收集了提問次數最多的三個問題,分別是:

第一,何時送檢?

所有計量設備都必須按照國家和公司統一要求進行計量檢定。計量負責人批准後,按計劃定期組織進行檢定或校準。在距檢定日期一個月或半個月以前,由設備管理員統一送檢。

新購入的計量檢測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檢定或校準,使用中的計量檢測設備須按預定的週期按時進行檢定或校準,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如何確定是檢定or校準or校驗?

為保證測試數據的準確可靠並能溯源,必須對所用儀器進行計量檢定、校準或校驗。

1.儀器檢定:

認證項目所用的儀器,凡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並直接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工作計量器具必須定期送檢,例如玻璃液體溫度計、天平、流量計、壓力錶、分光光度計等。目前我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有61項、118種(見附錄)。

2.儀器校準:對於未列入強檢目錄但可以溯源的計量器具,由實驗室自行尋求校準機構。

3.儀器校驗:對於不能溯源的、非強檢儀器,或者所在地區計量檢定機構尚無能力檢定的儀器,被認證機構可以自己進行校驗,制定校驗方法(或規程)。自校方法應參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 1002-1998)的要求進行。

第三,實驗室內部校準需要注意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條,按照目錄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內部校準需要校準標準。如果對外檢測,需要授權。內校要求:

1.環境條件

校準如在檢定(校準)室進行,則環境條件應滿足實驗室要求的溫度、溼度等規定。校準如在現場進行,則環境條件以能滿足儀表現場使用的條件為準。

2.儀器

作為校準用的標準儀器其誤差限應是被校表誤差限的1/3~1/10。

3.人員

校準雖不同於檢定,但進行校準的人員也應經有效的考核,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只有持證人員方可出具校準證書和校準報告,也只有這種證書和報告才認為是有效的。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明細項目,本目錄內項目,凡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的,均實行強制檢定。具體項目為:

1. 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鋼捲尺、帶錘鋼捲尺、鐵路軌距尺;

2. 面積計:皮革面積計;

3. 玻璃液體溫度計:玻璃液體溫度計;

4. 體溫計:體溫計;

5. 石油閃點溫度計:石油閃點溫度計;

6. 穀物水分測定儀:穀物水分測定儀;

7. 熱量計:熱量計;

8. 磚碼:砝碼、鏈碼、增砣、定量鉈;

9. 天平:天平;

10.秤:桿秤、戥秤、案秤、檯秤、地秤、皮帶秤、吊秤、電子秤、行李秤、郵政秤、計價收費專用秤、售糧機;

11. 定量包裝機:定量包裝機、定量灌裝機;

12. 軌道衡:軌道衡;

13. 容重器:穀物容重器;

14. 計量罐、計量罐車:立式計量罐、臥式計量罐、球形計量罐、汽車計量罐車、鐵路計量罐車、船舶計量倉;

15.燃油加油機:燃油加油機;

16. 液體量提:液體量提;

17. 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 酒精計:酒精計;

19. 密度計:密度計;

20.糖量計:糖量計;

21. 乳汁計:浮汁計;

22. 煤氣表:煤氣表;

23. 水錶:水錶;

24. 流量計:液體流量計、氣體流量計、蒸氣流量計;

25.壓力錶:壓力錶、風壓表、氧氣表;

26. 血壓計:血壓計、血壓表;

27. 眼壓計:眼壓計;

28. 汽車裡程表:汽車裡程表;

29. 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出租汽車里程計價表;

30.測速儀:公路管理速度監測儀;

31. 測振儀:振動監測儀;

32. 電能表:單相電能表、三相電能表、分時記度電能表;

33. 測量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

34. 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測量儀:絕緣電阻測量儀、接地電測量儀;

35.場強計:場強計;

36. 心、腦電圖儀:心電圖儀、腦電圖儀;

37. 照射量計(含醫用輻射源):照射量計、醫用輻射源;

38. 電離輻射防護儀:射線監測儀、照射量率儀、放射性表面汙染儀、個人劑量計;

39. 活度計:活度計;

40.激光能量、功率計(含醫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計、激光功率計、醫用激光源;

41. 超聲功率計(含醫用超聲源):超聲功率計、醫用超聲源;

42. 聲級計:聲級計;

43. 聽力計:聽力計;

44. 有害氣體分析儀:CO分析儀、CO2分析儀、SO2分析儀、測氫儀、硫化氫測定儀;

45.酸度計:酸度計、血氣酸鹼平衡分析儀;

46. 瓦斯計:瓦斯報警器、瓦斯測定儀;

47. 測汞儀:汞蒸氣測定儀;

48. 火焰光度計:火焰光度計;

49. 分光光度計:可見光分光光度計、紫外分光光度計、紅外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50.比色計:濾光光電比色計、熒光光電比色計;

51. 煙塵、粉塵測量儀:煙塵測量儀、粉塵測量儀;

52. 水質汙染監測儀:水質監測儀、水質綜合分析儀、測氰儀、溶氧測定儀;

53. 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

54. 血球計數器:電子血球計數器;

55.屈光度計:屈光度計;

56.電子計時計費裝置:電話計時計費裝置;

57.棉花水份測量儀:棉花水份測量儀;

58.驗光儀:驗光儀、驗光鏡片組;

59.微波輻射與洩漏測量儀:微波輻射與洩漏測量儀;

60.燃氣加氣機:燃氣加氣機;

61.熱能表:熱能表。

實驗室的儀器質量管理的名詞太多,容易混淆,還是需要你真正搞懂每一專業術語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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