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逮到“李鬼”赤壁交警嚴厲處罰一起報廢車套牌案件

遵規守法的司機駕車時都是小心翼翼,生怕行車違法被拍之後罰款又記分。但冒充“李逵”的“李鬼”就不一樣了,他們套用別人的車牌,開車上路肆無忌憚,因為他們沒有“後顧之憂”,有了違法記錄也不用自己處理。但真正的車主是什麼心情,恐怕被套過牌且屢屢接到罰單的車主都深有體會。

3月4日,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赤馬港中隊接到一市民報警,稱在陸水湖大道五中路段發現一輛停在路旁的白色大眾汽車號牌與自家車牌號一模一樣,懷疑自家車被其套牌。赤馬港中隊民警接警後迅速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對白色大眾汽車和報警人的車輛分別進行了核實,經過信息比對,確認白色大眾轎車涉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同時從該車後備箱裡找到一副“魯D”字頭的車牌。

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駕駛人名叫謝某登,白色大眾車原車牌為魯D281**,已是註銷狀態,並且已達到報廢標準,屬於報廢車輛。在鐵的證據目前,駕駛人謝某登承認了自己駕駛報廢車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事實。

民警依法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機動車,依法予以強制報廢,並對駕駛人謝某登進行了法律知識宣傳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第三款,第100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謝某登處以罰款7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吊銷的嚴厲處罰。

“李逵”逮到“李鬼”赤壁交警嚴厲處罰一起報廢車套牌案件

“李逵”逮到“李鬼”赤壁交警嚴厲處罰一起報廢車套牌案件

一旦自己遇到“套牌車”,應該如何處理?

方法一:提供不在場證據!申請車牌更換!

一旦確定自己車輛被套牌以後,司機駕駛員朋友應先冷靜,你可以根據車輛違章記錄,到交警部門核查車輛違章情況,然後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車和套牌車的不同之處,包括車輛外觀的照片、各種停車小票、高速收費小票、自己的行車記錄儀、甚至停車場和小區的監控錄像。或提供你當時車輛不在場的證據。根據這些證據,交警部門可為被套牌車主辦理消除違法記錄。並可以到交管部門申請更換車牌號。總結一下,就是提供不在場證據!申請車牌更換!

方法二:巧抓“套牌”

在駕駛的時候發現了“套牌”自己的“套牌車”。雖然這種事件發生幾率很低,但如果小夥伴們在路上碰到了套自己車牌的違法車輛,一定要按照警察叔叔說的方法去做!

不要激烈駕駛追擊或者撞擊套牌車輛。這樣不但會讓自身處在危險當中,對其他在行駛在路上的社會車輛也是一種威脅。如果不幸傷及無辜,將會承擔刑事責任,並會依法追究。

最好的辦法還是拍下現場相關套牌車輛的照片或者打開行車記錄儀記錄下違法車輛,並及時報警反應給當地交管部門。

赤壁交警提醒:套牌假牌假證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直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打擊的重點,心存僥倖違法駕駛人要及早醒悟,對法律法規存敬畏之心,尊法守規明禮,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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