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配偶、子女、父母都能用啦

利好!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配偶、子女、父母都能用啦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3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扩大使用范围正式落地实施。

利好!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配偶、子女、父母都能用啦

3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除本人使用外,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可共同使用。同时,在原使用基础上,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本地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住院、体检、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家庭医生等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及其他由政府举办的各种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也可由职工个人账户支付。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

在使用区域上,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药店“一卡通”,使用人持社保卡就可在全省联网的药店里买药。下一步还将实现手机买药、送药等便捷功能。对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医保关系跨省且跨制度转移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通过申请审批后可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

校对:杨依雯

审核:王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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