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再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財稅】重大利好!新一輪減稅優惠政策!十天內,國家稅務總局快速
落實普惠性減稅措施政策。據說有一項,90%以上的民營企業將受益,怎麼個受益呢?除了這項,其他項減稅力度如何?什麼時候可以享受?
告別‘三萬’時代
小規模納稅企業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至10萬元,同時這十萬是不含稅銷售額。當小編看到這條政策時,想起去年堅持不轉回小規模的親們,不知道這會子心情如何?
應納稅所得額
未發文前,小型微利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指標所有類型企業都是不超過100萬元,而這次財稅[2019]13號發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國家在春節前給小微企業老闆們送上大紅包。
稅款的新舊政策減免對比
1、假設A公司符合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年應納稅所得額為90萬元。
稅款減免老政策(財稅[2018]77號節選)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額=90萬*50%(按50%計入)*20%(20%的稅率)=9萬元
稅款減免新政策(財稅[2019]13號):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計算過程:
企業所得稅額=90萬*25%(按25%計入)*20%(稅率)=4.5萬元
稅負=4.5/90=5%(與會議中描述的稅負5%吻合)
新政相比減稅4.5W,直降50%!!
2、假設A公司符合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90萬元。
稅款減免老政策(財稅[2018]77號節選)
如果按財稅〔2018〕77號的認定標準,A公司不符合小微企業,所以,如果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90萬元,企業所得稅就是190萬*25%=47.5萬元。
稅款減免新政策(財稅[2019]13號)
未超100萬元的部分:
企業所得稅額=
100萬*25%*20%=5萬元超過100萬元的部分:
企業所得稅額=(190-100)萬*50%(按50%計入)*20%=9萬元
兩部分合計稅額=5萬+9萬=14萬元
新政相比減稅33.5W!!
這次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名副其實,當然,執行後會出現新問題。
比如申報表會不會變?表格怎麼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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