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宅基地为何难以流转

我国宅基地流转的状况如何、农民流转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2013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调查咨询中心依托“百村观察”平台,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10个村4980位农户就农业合作社进行专题调查和深入访谈。

(一)流转程序不民主,农民“不愿”流转

宅基地流转(征用)程序是否规范和民主,对农户征用的意愿影响较大。一是补偿方式欠民主。由“村干部和政府商量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上级政府统一规定”的比重分别为10.53%、3.95%、85.53%。二是补偿程序欠合理。“先补偿后征用”、“先征用后补偿”的征用补偿方式比重分别为45.95%、54.05%,可见,一半以上宅基地补偿方式为先征用后补偿。

(二)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不敢”流转

经济利益受损成失地农民最大的担忧。对于宅基地被征农户而言,主要的担忧依次为“因土地所得经济利益受损”、“就业无保障”、“养老无保障”,比重分别为49.35%、18.18%、7.79%。 究其主要原因,为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土地仍旧为农民主要的生活来源。再加之,现阶段宅基地征用补偿金大多为一次性发放(宅基地补偿金为一次性和分次发放的比重分别为92.86%、7.32%),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农民通过宅基地长期获益的念想。

(三)补偿机制不合理,农民“不能”流转

宅基地流转重在农户的权益保护,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农户利益屡遭侵犯,使得农民“无法”流转。一是补偿金额偏低。补偿差价远高于宅基地征用金额,宅基地流转(征用)补偿金为73518.63元,住房补偿为98038.51元,即入住新房需交24519.88元。对于宅基地置换,但仍保有使用权农户而言,需一次性缴纳98038.51元。此外,86.1%的农户表示政府没有给予换房补贴。二是置换房屋面积减少。在宅基地置换农户中,23.27%的农户表示置换房屋面积减少。以上2点均与农户要求的免费置换社区住房的意愿背道而驰。

摘自中国农村研究网陶珍等《宅基地流转:农民的担忧与困境——基于对全国31省210村4980位农户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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