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离婚 公公起诉要他们还钱 你怎么评论这件事情

夫妻双方在2010年登记结婚,13年想要在杭州买房。老人通过三次陆续交给夫妻67万元作为购房首付,买车位是又给了15万。16年为了经营生意又有25万交由小两口使用,儿媳也在欠条上签字确认。在儿媳起诉离婚后不久公公见劝说无望,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儿媳归还借款102万元。案由是民间借贷,前两张是有男方签字,第三张是有儿媳签字确认的。关于归还欠款,男方自然是与父亲站在一边的,主要有异议的是女方。争议的原因也是有这几点。

第一,这些钱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认定的赠与应该有一定的证明,主张款项系赠与的的儿媳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在没有充分证据认定的情况下应该谨慎认定。并且公公一方交于欠款时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而且还有儿子提供的欠条作为证据。所以之间的借贷关系无法推翻。

第二,儿子写给老子的欠条是否算数?仅依据双方的关系无法否认借条的效力。

第三,是儿子的个人借款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些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用于购房,买车位,还有经营生意的需要,系家庭共同生活及共同经营所需。中间的利益也由夫妻双方共享,那么债务也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儿媳离婚 公公起诉要他们还钱 你怎么评论这件事情

看新闻时喜欢看评论,评论区中的留言也是达到1000多条。有支持老人,有反对的,各种声音不一而是。

1.离婚就让还钱,那儿媳给你家生儿育女和这几年的青春怎么算?

2.这样搞,还有那个女的敢结婚啊?看到如此会算计的男方家庭,恐婚一族的女孩会越来越多?

3.老爷子一手空手套白狼厉害了,姜还是老的辣。

4.虽然我也有个女儿,但是挺支持男方的做法,男方付出那么多,女方一句离婚就要分走老人一辈子的财产,凭什么?

5.2013年买的房现在已经翻倍,把房卖了拿出一半来还钱,再还上贷款还能有富裕的钱。车位也涨了。

6.关键是为什么离婚?如果感情不和,离婚是他们的自由。但是男方的钱也不是白捡的,分走老人的钱就更不对了。

7.我也学他们,以后资助儿女买房也要写借条,如果自己儿女离婚这些钱也不能再要了。当然这些只是为了儿女们好,让他们能好好过日子。

8.女方是起诉离婚的,肯定是奔着钱去的,她还要分割她没出过钱的房子车子和摊位。支持老人做法。

9.父母辛苦一辈子,都叫儿女掏空了。给财产的目的是希望他们生活幸福。以上案例如果父母不追回财产,那么老人将一无所有。支持。

10.结婚的时候彩礼是必须要的,否则男方提出离婚也来这么一出,说买房子是借的钱,然后卖房子。女方除了孩子其他的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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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边评论太多,只挑了一部分,一大部分都是支持老人家的。

结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是两个成年人由自己做出的决定,成年人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些抱着结婚是为你家生儿育女的,还耽误了几年青春的想法不可取。在新时期的中国,男女平等是经过法律明确的。为男方生儿育女的思想更是错误的,难道孩子不喊你妈?你有几年青春男方就没有青春吗?这种强盗逻辑不可取,把女方看做生育机器的看法更不可取,大家都是有感情的人而不是被交易的物品。

结婚应该以感情为基础,把结婚当成一种金钱交易也是不可取的。适当的彩礼可以保护女方权益,但是过分索取就会让婚姻变了味道。父母出钱买房买车是为了让小夫妻能好好的过生活,不是让你们拿来做离婚分割的。父母干了一辈子才挣的钱,你们一离婚老人家就一无所有了。老人家可以为了让你们生活幸福无条件支持你,老人家可不是空手套白狼,那是实实在在的102万。如果自己拿来投资买房,自己翻个倍变200多万也是很轻松的。如果你们不好好过日子,老人的权益是必须维护的。

说因为这个恐婚的女孩会更多。这个更是无稽之谈,如果你们没结婚的时候就想着离婚分割财产,那么小编建议这婚你们还是别结了。因为为了离婚去结婚的行为无异于谋财害命。就此案例来看是女方起诉离婚,为的也是分割财产。男方父母给的100多万已经让他们享受到不少的收益,比如房子车位的增值,生意摊位的收入都是归了儿子儿媳。就算还了这100多万他们两个也会有很多盈余。感情不和想离婚是双方的自由,婚姻双方也是平等的。虽然中间有两张借条是男方自己签字确认的,但是男方父母出的钱也是事实,夫妻双方也是在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受益的。作为双方共同债务也是没有问题的。

最后想说结婚以感情为基础,不要功利心太重,幸幸福福过日子最重要。这也是老人肯给你们这么多钱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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