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上小學了!
入學前都要準備些什麼?
這對於即將有孩子入學的家庭來說,
可能在一時間就成了家中的頭等大事。
就在剛剛,崑山官方發佈了
一劑重磅炸彈!
崑山的招生政策要大變!
趕緊跟著小昆同學一起來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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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幼兒園: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招生入學行為,合理優化學校(幼兒園)資源,更好保障適齡兒童公平、有序入學(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文件,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對崑山市2019年招生入學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關於戶籍生認定
2019年1月1日之後落戶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為戶籍生入讀我市服務區制幼兒園、公辦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的,必須同時將該適齡兒童的戶籍遷入我市。
二、關於學區認定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服務區)的依據。如該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後取得房屋產權,需在對應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予以統籌安排。該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認定一戶子女家庭學區生。
三、關於“五年一學位”認定
2019年秋季入學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認定一個幼兒園及義務教育段學位(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除外)。
2015~2018年登記使用過學位的房產,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產權變更的,2019年秋季入學可跨學段使用。
崑山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5日
家長們一定都想問
這和之前的政策有什麼區別呢?
別急,先來看看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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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戶籍生
作為戶籍生入學,一般來說是雙證的話基本都是可以就讀公辦學校的。
如果你是非戶籍生
作為非戶籍生,就要參加積分入學達到標準方可就讀公辦學校。
施教區認定細則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施教區認定,原則上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為準,具體細則如下:
⑴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與他人(非夫妻關係)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為依據。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⑵學生本人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為準。
⑶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為準。
⑷本市戶籍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且不與學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等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⑸因房屋徵收造成被徵收人的子女入學地點發生變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學; 也可自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年內,回房屋徵收前的居住地學區入學。
⑹學校應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認定一名學區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家長是不是已經蒙圈了,
沒關係,小昆同學給你劃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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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一、戶籍生認定有何新規定?
2019年1月1日之後落戶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為戶籍生入讀我市服務區制幼兒園小班、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的,必須同時將該適齡兒童的戶籍遷入我市。
PART
02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即俗稱的“四老”房產,2019年能否用來入讀對應學校?
我市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中明確: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與他人(非夫妻關係)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為依據。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2019年,在該政策的基礎上,將有兩大變化:
1、2019年1月1日之後取得房屋產權的“四老”房產,如申請入讀需要“排隊”——即在對應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予以統籌安排。
舉個例子:A家庭爺爺的房產在玉峰實驗學校施教區內,產權證於2019年3月取得。2019年6月,A家庭用該套房產申請入讀玉峰實驗學校,但玉峰實驗學校學位已滿。在此情況下,玉峰學校將不再接收A家庭子女入學。
2、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四老"房產只能認定一戶子女家庭學區生。
舉個例子:爺爺名下一套房,但爺爺膝下有4個子女家庭。如果該房產已經給了大兒子家庭“使用”,那麼其他三戶子女家庭,5年內不能再使用該套房產入讀對應學校。
PART
03
三、“五年一學位”實現全覆蓋,不再分幼兒園、小學、初中學段,如何理解?如何操作?
與原政策相比,有三大變化:
變化一
服務區制幼兒園正式納入“五年一學位”管理範疇。2019年秋季入學起,我市服務區制幼兒園將正式對申請入讀的房產實行統一登記,並嚴格遵循“五年一學位”認定政策。
舉個例子:錢先生於2019年9月,用B房產順利申請入讀了我市公辦幼兒園,隨即將B房產轉賣給孫先生,那麼孫先生子女何時可以入讀公辦學校?
A、2020年9月;B、2024年9月
答案為B
政策解讀:2019年秋季入學後,服務區制幼兒園正式納入“五年一學位”管理範疇。“五年一學位”不再區分學段,凡是以房入讀任何一個學段,若房屋產權發生變更, 5年內不能作為入讀任何學段對應學校的依據。
變化二
“五年一學位”認定政策實現全覆蓋。即以房入讀任何一個學段的學校(含幼兒園)後,若房屋產權發生變更, 5年內(從該房產上次學位開始使用算起),該房產不能作為入讀任何學段對應學校(幼兒園)的依據。
舉個例子:張先生於2019年9月,用C房產順利申請入讀了我市公辦初中。2022年9月,張先生將C房產轉賣給王先生,那麼王先生子女何時可以入讀我市公辦小學?
A、2022年9月;B、2024年9月
答案為B
政策解讀:2019年秋季入學後,“五年一學位”不再區分學段,凡是以房入讀任何一個學段,若房屋產權發生變更, 5年內不能作為入讀任何學段對應學校的依據。
舉個例子:李先生2019年用D房產順利入讀幼兒園3年,2022年又用D房產入讀一年級,隨即李先生將D房產轉賣給王先生,那麼王先生子女何時可以用D房產就入讀市公辦學校?
A、2024年9月;B、2027年9月
答案為B
政策解讀:五年一學位認定,是從該房產上次學位開始使用算起,李先生“最新使用”D房產的時間在2022年,那麼如果D房產轉賣,再次產生學位的時間在2027年。
變化三
原登記使用過學位的房產,如有產權變更需求,設定提前緩衝期。2015~2018年登記使用過學位的房產,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產權變更,2019年秋季入學可跨學段使用。
舉個例子:趙先生2017年使用E房產,申請其子女入讀了我市公辦小學。2019年想轉手賣給張先生,用於張先生子女入讀公辦初中,可以嗎?
政策解讀:張先生如能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該房產變更,該房產可跨學段使用,在2019年秋季入學時申請入讀我市公辦初中。
但自2019年秋季入學登記之日後,該房產5年內將不能作為入讀任何學段對應學校(幼兒園)的依據。
舉個例子:趙先生2017年即購買了F房產,並經查詢發現,F房2016年曾被公辦小學“使用”過。他準備為其子女2019年入讀了我市公辦初中,可以嗎?
政策解讀:可以的。趙先生的該套房產,已經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了該房產變更,在2019年秋季入學時可跨學段使用,申請入讀我市公辦初中。
但自2019年秋季入學登記之日後,該房產5年內將不能作為入讀任何學段對應學校(幼兒園)的依據。
PART
04
溫馨提醒:
1、此為2019年我市部分招生政策調整預告,具體以我市2019年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為準。
2、市教育局諮詢電話:57516860、5751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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