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網上亂說話,男子被網警拘留

剛剛過去的春節,

本是大家闔家歡樂的日子,

然而有人卻進了拘留所,

只因在網上胡亂說話。

只因網上亂說話,男子被網警拘留

春節前的1月31日,

青海西寧男子張某,

在一個近500人的微信群中發了這樣一句話

“網警同志,我要嫖娼,

我要吸毒,趕緊把我抓掉,

年過完了在把我放出來”。

只因網上亂說話,男子被網警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

西寧網警於2月2日

對當事人張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處罰。

只因網上亂說話,男子被網警拘留

網警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底線不容踐踏

規範網絡言行

共同維護網絡清朗

因為這些地方都不是法外之地

這種教訓已有很多了!

微信群發“土X在查酒駕”,女子被拘留

2018年8月7日,李某(女,35歲,江蘇通州人)通過微信群發表攻擊交警的的言論,其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會管理,已構成尋釁滋事。目前,通州警方依法對李某執行行政拘留。

只因網上亂說話,男子被網警拘留

2018年8月13日,通州公安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進行了公安行政處罰告知。李某利用網絡平臺發表攻擊交警言論,其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會管理。

只因網上亂說話,男子被網警拘留

朋友圈裡罵交警,姑娘被拘留

2017年9月23日,浙江麗水縉雲縣一女子因違法停車被交警處罰。為發洩心中不滿,她竟在朋友圈發佈了一條辱罵交警的言論。

只因網上亂說話,男子被網警拘留

縉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壺鎮中隊民警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條辱罵交通民警的言論,該言論嚴重侮辱了人民警察,影響惡劣。民警立即向壺鎮公安分局報案。

經查證:2017年9月22日19時許,蔣某因不滿壺鎮交警中隊民警對其違法停在壺鎮安居西路的車輛進行違停告知,將違法停車告知單拍照後上傳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並配上辱罵民警的言論,造成惡劣影響。

只因網上亂說話,男子被網警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有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9月23日縉雲縣公安局對蔣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蔣某也為自己的不理智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群裡開玩笑,男子被判刑9個月

2016年9月4日晚,張強在北京昌平區一出租房內玩微信。

他使用“本·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時,一個網友說了句“看,大人物來了”。於是,張強就順著這句話,發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

2016年10月13日,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依法傳喚了張強,以其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將其抓獲歸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機和電腦,發現除了微信群發佈的那句話外,張強沒有其他關於恐怖主義的言論。

2017年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強法制觀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內以發佈信息的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其行為已構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依法應予懲處。

鑑於其被抓獲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無違法犯罪記錄,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但不能認定為情節輕微。

最後,法院判決張強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群主也要注意了!

群主也有責任進行約束,

否則也是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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