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的罪與罰

昨天,張扣扣殺人案一審被判死刑,張扣扣當庭表示上訴。

今天,張扣扣律師辯護詞及漢中檢察院的公訴意見書在朋友圈廣為流傳,辯護人鄧學平律師律師以情說裡,認為張扣扣血親復仇,罪不至死,而公訴方則以法為據,從多個角度闡述論證了應當按出死刑的理由。從最終判決結果來看,一審法院採納了公訴方的意見,做出了死刑判決。

張扣扣的罪與罰


由於張扣扣已經提出上訴,本案並未塵埃落定,圍繞案件細節和控辯雙方的爭論也在持續,對於律師辯護詞和公訴意見書的優劣,我們的讀者也分為了兩派意見:一方認為張扣扣律師的辯護詞寫得很好,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堪稱教科書式辯護,其中有讀者留言說“法律是神聖的,但是法律不要過度的冷漠,要有法律的溫度,要考慮普通民眾樸素的情感”,讀者@公考小兵認為“血親復仇,罪不至死。我支持律師觀點!當公權力不能平衡普通老百姓對正義的渴求的時候,必然採取其他私權處理” 很多人希望在二審能夠輕判,至少也是死刑緩期執行,留下張扣扣一條命;

另一方則認為,公訴意見書做到了法庭論辯該有的樣子,讀者@隨心遠行認為張扣扣律師的文章“很好,效果缺無。作為辯護律師,首先應該是站對位置,而不是心理上有某種傾向,更不能拿文藝做法庭場面的奴隸。” 讀者@寧靜致遠認為,“本人感覺辯護詞有些譁眾取寵,法庭不是心理學的大講堂。法律注重的是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現在是法治社會,不是原始社會實行同態復仇。即使有千萬種理由,在當今任何國家,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也是觸犯刑律的重罪。即使同態復仇,一人一命也應當判處死刑!辯護應該圍繞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法定或酌定情節進行,拋開量刑情節,連篇累牘的在法庭上大講心理學知識,這不是在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

另據媒體報道,本案庭審結束前,張扣扣做最後陳述表示:“我對我所做的事情供認不諱,希望給我一次機會,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我表示道歉,希望得到諒解,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希望能夠原諒我。”

對於本案兩種觀點,你怎麼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