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本市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市知识产权局,均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为进一步密切与广大网友的联系,加强新媒体宣传,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即日起,原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微信、微博账号作如下调整:
1、“上海工商”政务微信、微博更名为“上海市场监管”,发布市场监管领域的相关信息。
2、“上海食药监”政务微信、微博更名为“上海药监”,发布药品监管领域的信息。原“上海食药监”微信上的食品信息查询功能迁移至“上海市场监管”。
3、“上海质监发布”政务微信、微博不再保留。原“上海质监发布”微信上的信息查询功能迁移至“上海市场监管”。
希望广大网友继续关心、关注上海市场监管工作,我们将在新媒体平台上,倾听大家的意见建议,为大家提供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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