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評:明碼標價並非代表公平交易

法制網特約評論員 史洪舉

2月15日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公佈了北岸野生漁村“萬元鐵鍋燉”消費爭端問題的初步調查情況通報。通報稱,經查,漁店大堂內設有相關食材價格公示,屬明碼標價,其中鰉魚價格屬於經營者自主制定的市場調節價,不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範疇之內。16日,有記者聯繫上了當事人陳先生,其表示,微博內容完全屬實,鰉魚斤兩店方絕對搞錯了,簽了“陳”字的菜單肯定不是自己籤的字,願做筆跡鑑定。

鬧得沸沸揚揚的“天價魚”事件,隨著涉事各方說辭的變化而不斷“反轉”。雖然哈爾濱市松北區及時啟動了調查程序,稱屬於明碼標價,鰉魚價格屬於經營者自主定價,但此事顯然並未告一段落,在節假日期間,對處於景區的經營場所,有關部門顯然不能以明碼標價為由放鬆監管,更不能以明碼標價的結論來掩飾監管缺失的短板。

市場經濟法則強調市場主體要誠實守信、公平交易。從報道可知,涉事店家確實清清楚楚標明瞭鰉魚的價格是398元/斤,其不僅未在角落位置以較小字體混淆斤、兩、只等計量單位,反而在顯著位置寫明“因為稀有、所以名貴;因為野生、所以健康”。據此,得出商家系明碼標價的結論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明碼標價只是公平交易的重要內容,明碼標價並非代表公平交易。誠實守信、公平交易,包含著明碼標價、公平計量、貨真價實等方方面面。以明碼標價得出商家不存在宰客行為,政府管不了的結論顯然非常不妥。

其實,打著明碼標價旗號行欺詐宰客之實的事件不在少數。譬如,部分景區商家所售賣的玉石、手鐲等標示著幾千上萬的價格供遊客挑選,實際上卻是僅值幾十元的地攤貨。再如,一些黑心酒吧以酒託為誘餌,以假酒冒充洋酒高價出售。這都是明碼標價的“自主經營”,但更是欺詐乃至詐騙的違法行為。

“天價魚”事件不應只盯著明碼標價,商家是否做到了貨真價實、公平計量才是關鍵。涉事店家敢於標出高價,自然是以野生鰉魚為招牌,勢必需要查清其售賣鰉魚的來源。假如與商家所說一致,則可認定其貨真價實,但商家則可能因售賣野生稀有物種而構成違法乃至犯罪;如果認定為養殖鰉魚,則可認定商家有欺詐或虛假廣告行為,其既要承擔四倍(退一賠三)賠償,還應受到行政處罰。至於計量問題,則應結合對消費者的調查後得出結論,而非僅採納一方說辭。

其實,從近年來屢屢發生的外地遊客在景區被宰的“天價×”事件,早該引起監管部門警惕。公安、物價、旅遊、工商、稅務等部門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商家的全方位監管自然是必要的,同時應當提高執法能力,避免被商家牽著鼻子走,全面調查其是否在明碼標價、貨真價實、公平計量等方面存在問題。此外還可拓展監管渠道。據報道,在國內某著名美食點評網上,大部分留言評論均認為該店口味一般,價格過高,且多數是被當地司機帶去的。假如有關部門能及時注意到該店的異常現象並妥善處理,而非機械執法,恐怕不會出現影響當地形象的負面事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