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報!我院在2018年全區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評比中獲獎!

近日,2018年全區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精品和優秀刑事立案監督案件、偵查活動監督案件、糾正漏捕案件、檢察建議書等四項業務評比結果揭曉,靈川縣檢察院通過辦理趙某貪汙案、石某等人翫忽職守案向有關單位發出的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檢察建議書獲“2018年全區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優秀檢察建議書”稱號。

據悉,趙某從2010年受聘到靈川縣房產管理局工作,負責物業公共維修資金歸集、管理、使用等工作。從2012年1月到2017年10月,趙某在審核物業公共維修資金材料的過程中,通過偽造業主委員會公章、維修資金審批表、銀行電匯單等方式套取公共維修資金2160多萬元。後趙某一審獲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靈川縣檢察院認為,本案中物業公共維修資金在管理上存在問題,併發出檢察建議。該建議從加強宣傳教育,規範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專業人員業務素質,強化監督等四個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得到了有關單位的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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