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豫酒协〔2019〕3号

关于开展“国家级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诚信经营,树立典型,引导行业自律,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根据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关于2019年开展创建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中酒流通协[2019]02号)要求,河南省酒业协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协会会员中开展“国家级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创建申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单位。

2、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程序

1、请申报企业按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工程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经省辖市协(商)会初审盖章后于3月15日之前报河南省酒业协会酒类流通行业管理部。(见附件)

2、河南省酒业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评,符合要求后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审核,中国酒类流通协会2019年4月30日完成全部审核并网上公示,2019年5月下旬举行授牌仪式。

三、要求

国家级放心酒工程创建工作将本着“认真求实、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进行。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企业须如实填报,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2、请各省辖市协(商)会按照标准要求,认真推荐,签署意见并盖章,宁缺勿滥。

四、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88号院 河南省酒业协会

电话:0371—65733698

18137137771(薛军)

网址:www.chinajiuye.com(河南酒业网)

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中酒流通协[2019]02号《关于2019年开展创建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工程”创建管理办法

附件3:国家级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申报书

附件4:国家级放心酒工程·示范企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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