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驅車千里異地成功執行

2018年7月9日,懷寧法院執行幹警一行驅車千里趕往湖南省臨澧縣,通過與被執行人鬥智鬥勇,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懷寧法院於2016年就懷寧縣某防水材料公司與裴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作出判決生效後,裴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27萬餘元給付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裴某郵寄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同時啟動網絡查詢,但未查到其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但有異地登記的車輛反饋信息。

裴某戶籍地及經常居住地遠在湖南。執行法官多次與裴某聯繫溝通,裴某要麼不接電話,要麼以人在外地,無能力給付等理由搪塞。本案陷入僵局。

日前,執行法官決定驅車前往裴某住所地湖南省臨澧縣,先從臨澧縣民政局入手,查詢裴某婚姻狀況,意圖從其妻名下尋找突破口,但經查詢,裴某有多次婚姻經歷,且案發不在其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無法對其妻採取有效措施。之後,執行法官往返臨澧縣和常德市之間,逐一查詢地方銀行、不動產登記中心、車管所等涉及裴某的財產信息,查封了裴某名下的一輛汽車,而該車是按揭購買,按揭款尚未付清。

執行幹警們不輕言放棄,再次趕往裴某所在的村委會調查瞭解情況。根據村委反映,裴某長年在外,家中只有高齡父母居住,裴某曾是當地小有名氣的老闆,後因有賭博惡習,導致債臺高築,無力還款,但從側面瞭解裴某在家孝順且好面子。

「江淮風暴」驅車千里異地成功執行

(被執行人主動聯繫法官協商)

執行法官遂電話聯繫裴某,其仍不接聽電話,只好通過短信聯繫,抓住裴某孝順好面子特性,告知執行法官曾去見過其父母,其車輛被查封及其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準備委託當地法院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等情況。裴某懾於法律的威嚴和社會輿論的壓力,態度大為轉變,表示會積極配合,並趕往執行法官下榻的賓館協商。執行法官向裴某釋法明理,通過一番艱難的談判,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裴某一次性支付8萬元,其餘部分以其存放家中的白酒抵付。

「江淮風暴」驅車千里異地成功執行

(郵寄白酒至申請人)

至此,一起耗時達兩年之久的買賣合同糾紛,在執行幹警持續不懈的努力下圓滿執結。(劉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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