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穿法袍的法官”!河南“海選”出12541名人民陪審員

河南日報訊(記者孫欣 實習生祁思元)2月2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通過隨機抽選、單位推薦等方式選出初步名單,再經過考核、公示、選任等程序,我省已“海選”出12541名人民陪審員。這也是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後,我省首批由司法行政機關牽頭確定的人民陪審員。

人民陪審員被譽為“不穿法袍的法官”。2018年4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對人民陪審員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明確了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層人民法院牽頭負責變為司法行政機關牽頭負責。

根據規定,縣(市、區)人民法院應該按照不低於本院法官數的三倍確定人民陪審員人數。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力。

2018年10月底,我省啟動了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12月底對12541名人民陪審員進行了公示。“人民陪審員經當地人大常委會任命後正式履職,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氣的普通群眾進入人民陪審員行列,有利於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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