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18)豫0711执恢190号
被执行人:李从义
性别:男
证件号码:4127251976****0650
执行法院: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豫0711民初656号
执行标的:4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家庭住址:河南省周口地区鹿邑县城郊乡王台行政村五组
举报电话:0373-376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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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0 05:51:54 牧野區法院
案号:(2018)豫0711执恢190号
被执行人:李从义
性别:男
证件号码:4127251976****0650
执行法院: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豫0711民初656号
执行标的:4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家庭住址:河南省周口地区鹿邑县城郊乡王台行政村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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