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交墜江背後的那些值得我們深思的事情

時至今日,轟動中國的重慶萬州公交墜江事件,伴隨著車載黑匣子被打撈上來,現場視頻被公佈,真相也終於浮出了水面。


墜江事件現場還原

10月28日,是公交公司早班司機冉某上班的日子,上午9時35分,女乘客劉某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其目的地為壹號家居館站。由於道路施工導致22路公交車改道不在途經壹號傢俱館站,當22路公交車行駛到南濱公園站時,司機冉某提醒到壹號家居館的乘客在此站提前下車,以免耽誤行程,女乘客劉某並沒有下車。公交車繼續行駛,當劉某發現自己已經經過壹號傢俱館站時,向司機要求停車,因道路施工此處公交車站已經停用,故此駕駛員冉某並沒有停車。按照公交路線繼續向前行駛。

重慶公交墜江背後的那些值得我們深思的事情

女乘客劉某從座位起身走到駕駛員冉某身旁,靠在扶手立柱上責問司機為什麼不停車,司機多次扭頭與乘客解釋,但是隨著事態的發展,雙方情緒十分不穩定,逐漸開始語言攻擊。

當公交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時,女乘客劉某突然伸出右手,並緊握手機攻擊司機冉某頭部,並摻雜著謾罵聲,此時司機冉某右手鬆開方向盤,揮拳出擊,擊中乘客劉某頸部。隨即,劉某再次用手機擊打冉某肩部,司機用右手格擋並順勢抓住劉某右手。司機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根據視頻所示此時公交車時速為51KM/H,瞬間的急打方向導致車輛失控,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發生碰撞,後又繼續衝向路沿並且撞斷護欄墜落江中,至此悲劇發生。

重慶公交墜江背後的那些值得我們深思的事情

縱觀近年來,因錯過站,乘客與司機發生爭執並引發危險的類似案例並非少數。

2018年10月29日,北京,一輛公交車在駛出公交站時,乘客鄧某稱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被司機拒絕後,鄧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擊砸司機,導致車輛在司機躲閃時偏離正常行駛方向,儘管司機緊急剎車也未能避免與其他車輛發生剮蹭。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嫌疑人鄧某被刑事拘留。

2018年4月2日,安徽蚌埠,一輛長途大巴在正常行駛中,一名女乘客忽然提出要在路邊下車。被司機拒絕後這名女子突然搶奪方向盤來回轉動並推搡、擊打司機,為了避免發生意外,司機靠邊停車後報警,該女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重慶公交墜江背後的那些值得我們深思的事情

2017年6月,重慶銅梁區,一名男子在公交出站200多米後,忽然要求下車。遭到拒絕後,該男子忽然搶奪司機手中的方向盤。司機緊急停車,此時車輛距路邊水溝僅有幾釐米。最終,男子被行拘5日。

2015年12月,江蘇常州,一輛公交車剛駛離站臺,一名女子突然怒罵司機並搶奪方向盤,導致司機緊急剎車、車內乘客多人摔倒。

從法律角度來看待公交墜江事件

因為乘客劉某和司機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導致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然後墜江,造成了重大人的員傷亡。故此:乘客劉某和司機冉某的互毆行為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經觸犯了《刑法》涉嫌違反危害公共安全罪。

重慶公交墜江背後的那些值得我們深思的事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願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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