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院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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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两当县院不断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成效明显。目前,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实现了零突破。

一是广泛宣传,拓宽案件来源。通过官方微信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和受理流程,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知晓度,加强与侦监、公诉、案管、控申部门沟通衔接,在12309举报中心设置窗口受理羁押必要性案件咨询,接收申请材料,向在押人员发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入所会见在押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案情,接受监管,认罪悔罪等情况,畅通、拓宽申请渠道,拓宽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来源渠道。

二、突出重点,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巡察、检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五日内书面告知在押人员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和申请方式规定落实情况。聚焦法定刑为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押人员,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案件,及时掌握因事实、证据变化可能改变羁押措施的情形,适时掌握案件中涉及的法定、酌定、从轻、从重等情节,对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情节综合评价,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强化司法保护,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

三、加强交流协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主动对接公安、看守所、法院,加强与本院侦监、公诉、案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推动建立情况通报、构建沟通机制,全面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案件事实、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听取办案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建议,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所提建议符合法定条件,能够被办案单位采纳。

四、瞄准“靶心”,找准审查着力点和突破口。对标《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规定,紧紧围绕涉案风险、身体风险和社会风险三个方面,从案件定性、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社会危害等因素进行审查,全面了解掌握案件事实有无变化、刑事和解是否达成、社会危险性是否消除等,并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确认有无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办案部门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在押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事先与监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并依法监督建议办案机关对其“能保尽保”。

五、全程跟进,巩固提升质效。

改变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次性”的弊端,突破就案办案的习惯思维,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档案,全程跟踪,动态了解,把好审查批捕的案件线索源头, 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讯问在押人员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告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务必做到随传随到,积极配合,确保案件顺利办理。在变更强制措施后,加强与派出所、居委会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改变强制措施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如若发现有碍案件办理的情形,及时汇报和建议有关机关依法惩处。另外,定期不定期的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象进行回访,了解审查对象思想状态和生活情况,适时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帮扶,帮助解决生活就业问题,缓解他们的家庭困难,促进改过自新。

两当县院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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