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較量最早越好,李玫瑾勸父母6歲前對孩子進行“說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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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撫養的第一步是情感撫養。

可是,令許多家長困惑的是:他們用情感和全部的心血培養起來的孩子卻有一天突然讓他們覺得那麼陌生,那麼敵對,那麼可怕。

有的孩子在父母看來一直挺老實的,怎麼有一天就讓警察找到家裡說“他參與搶劫了”?

有的父母覺得自己對孩子那麼好,可是有一天怎麼就因為說他幾句居然自殺了?

有的稍不滿足他的要求就離家出走?

記得有一位出走孩子的母親就發出這樣的疑問:“前兩天我和他出門過馬路時他還拉著我的手,怎麼到學校後(是寄宿學校)他就出走了呢?我真搞不清。”

為什麼那麼愛他們,他們還會這樣呢?

原因在於,孩子的成長需要“愛”,但愛的本質、愛的藝術、愛的表達不僅僅是給予,不僅僅是滿足,更不是百般的遷就,不是讓孩子永遠地感受“快樂”。

這種較量最早越好,李玫瑾勸父母6歲前對孩子進行“說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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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的生與死,相遇與離別,快樂與痛苦,從來都是成雙成對地出現,成長中的孩子也必須經歷“成對”的教育,必須讓他經歷心理上的一種剋制、忍耐。

這種養育起始在孩子3歲上下,在他能夠說出自己的要求時,就要開始對他說“不行”,結果可能會讓他痛哭一番。

父母若是在6歲之前(最晚別超過10歲)對孩子說“不”,他儘管會因為你的拒絕感受痛苦,但最多也就是痛哭一番,嚴重些就是哭得氣噎、哭得地上滾來滾去。

可是你若等他12~14歲之後的青春期,再開始對他說“不”時,他不會再哭鬧、再氣噎,也不再打滾。他會以離家出走,或服毒自殺、或跳樓的方式威脅父母,因為那時候他已經有對付你的各種能力和選擇。

曾有人問我:“為什麼那麼小年紀的孩子會自殺?”

我回答:“那是因為孩子只知道你愛他,他在利用你的愛威脅你,他並不知道死的真正含義。”

所以,父母的養育之愛要有知性,不要給孩子一種誤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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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何對年幼的孩子說 “不”呢?方法如下:

第一,選擇孩子早期表現出任性的時間,一般應該在3~5歲。

在3歲之前孩子的哭聲一般是他身體痛苦的感受表達,所以哭聲是一種信號,他哭時我們一定要及時幫助他解除痛苦感受,要去關愛他。

但是,孩子到3歲之後,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哭聲有時不再是身體痛苦,而是一種意向表達,譬如:你帶他去朋友家,看到別人家的好玩具不肯撒手,要把玩具帶回家;你帶他去商場,看見好玩的東西非要得到,父母不買就大鬧。當父母發現他的這種“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心態一出現,就要有意地對他進行“說不”的教育。

第二,“說不”的環境要講究,要讓孩子單獨面對你,而不要讓他在有其他人的時候面對你。

所以,無論他在哪裡與你對峙,與你大鬧,你都不要心急,要把孩子帶回家,最好選擇在臥室內,而且確保房間裡沒有危險物品。你將他置於臥室中,將門關上,讓他單獨面對你,他會感受到一種情境壓力,然後,告訴他“你今天這樣是不對的!下次不許如此!”

這種較量最早越好,李玫瑾勸父母6歲前對孩子進行“說不”教育

第三,初次這樣做,孩子可能會繼續哭,當關上門獨自教育孩子的時候,有幾點需要注意:一不要罵他,罵是不好的示範,孩子以後也可能會這樣做;二不要打他;三不要在這個時候蹲下來跟他講道理,因為他在哭,這時候父母說的任何話,都會讓孩子覺得這是在求他;四不要走開,走開沒有教育意義,因為孩子看不到父母的表情。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坐在他面前,看著他哭,要讓他一直感受你不讓步的態度。

孩子哭鬧的過程中,家長不要出聲,不要哄,就說“你這樣哭是不對的”,然後可以拿一個凳子坐在那。孩子閉著眼睛哭,他會悄悄睜開眼看,想“你怎麼還不來抱我”;第二次繼續哭,然後再睜開眼,看看怎麼還不理我,然後繼續哭;到第三次的時候他自己就不哭了。這個過程就是讓他知道,是他自己不對,哭是沒有用的。

他剛開始時會很傷心,還很氣憤,這沒有關係。因為他現在全部的反抗方式就是哭,大不了他在哭鬧時將頭撞在床腳上(家長怕孩子受傷,可以將臥室裡的床腳和桌子腳用布包幾層,讓它柔軟一些,孩子不會撞破頭),但他自己一定知道疼,不再撞,而你這一時間的“堅持”就向他展示了你的態度,不要曖昧要堅決!這對你、對他都有好處。

這種“說不”的方式就是以一次事件的處理行為告訴孩子:如果你做得不對,你再鬧我也不會讓步,所有的孩子都會從中感知你的反應。只要你堅決,他就明白了。

從此之後,他不會再如此辛苦地與你鬧!

這種較量最早越好,李玫瑾勸父母6歲前對孩子進行“說不”教育

第四,然後,你再進行疏導性教育,恩威並施,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這種“較量”最早越好!

等他哭完了,家長可以拿熱毛巾幫他擦擦臉,讓他覺得父母還是愛自己的。擦完了以後,再坐下來,問他“要哭嗎,要哭接著哭,我等你”,這個時候他就知道,哭是沒有用的,這是無語自威。這個威嚴很簡單,但一定要早做。

做完這件事後,孩子哭得很累,家長就可以幫他脫掉衣服,讓他睡一會,睡著以後再離開;如果有的孩子不想睡,那就出去喝點水,或者吃一點東西。吃東西之前,家長可以說“媽媽要跟你說一件重要的事,說一說剛才哭的事”,這麼做是為了讓他知道這個事沒有過去,也是為了告訴他以後應該怎麼做。

這個有意對孩子“說不”的教育,也是家長樹立威信的過程,更是給孩子定規矩的過程。所以,最好在6歲前對孩子“說不”,最晚別超過10歲!

千萬不要等到孩子到了12歲以後的青春期再來做這件事,那時就已經很晚了!

END~

本文摘錄自李玫瑾教授在浙江省寧波市向上千名觀眾開講過的《家庭的心理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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