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刑事拘留郎溪原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向晟

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刑事拘留郎溪原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晟

經宣城市監察委員會移送,日前,涇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決定,以涉嫌受賄罪對郎溪原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向晟予以刑事拘留。

涇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時認定,向晟在擔任郎溪縣梅渚鎮黨委書記、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郎溪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他人或者單獨,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

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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